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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成都1月17日电(记者吴晓鹰)记者17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四川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保护管理,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规定不得对学习困难学生采取任何形式的歧视。不得强迫或变相要求学生休学、休学或转学;积极改善办学基本条件,避免学生因远离学校而辍学。

根据通知,四川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帮扶学困生作为控制和保护学困生辍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困生帮扶体系,努力消除学困生辍学现象。

通知建议加大对义务教育薄弱县(市、区)条件薄弱、辍学率高的学校的支持力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避免学生因远离学校而辍学。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我们应该改善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学生宿舍、设备设施等。,尽快解决“大班制”、“大店制”、“生鱼片制”等突出矛盾,满足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需要。

四川:避免学生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救助作为控制辍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救助制度,努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不得强迫或要求他们退学、退学或变相转学。

与此同时,来自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如建立档案和建立卡,被视为减贫的主要目标,特别是残疾儿童、残疾儿童、囚犯的少年儿童、留守儿童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学龄儿童。坚持优先援助和准确扶贫,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四川要求地方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摸清情况,根据“一户一命”的原则制定扶贫方案,统筹各种救助政策,确保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四川:避免学生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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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避免学生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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