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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实习记者张喜安)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命名第七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决定》,宁夏证监局公司监管部荣获“第七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宁夏证券监督管理局党委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中华民族大家庭,同心同德建设中国梦”的总目标,坚持民族团结是民族地区最大的政治任务,把民族工作作为我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宁夏证监局公司监管部主要负责辖区内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和公司债券发行人的监管和市场培育发展。按照“扩增扩股”的工作思路,积极完成了民族团结与监理业务相结合的文章。
一是加大后备上市企业培育力度。积极利用中国证监会的政策优势,引导和培育贫困县企业上市。辖区内9个贫困县中,少数民族相对较多。2017年,贫困县企业嘉泽新能(601619,诊断单位)成功利用绿色扶贫渠道解决了20多个当地少数民族的就业问题;宁夏66家新三板企业中,20%以上位于少数民族地区,当年融资4.2亿元,占50%以上,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截至2017年底,共有7家企业向我局提交了咨询备案报告,未来资本市场服务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活力将显著增强。
第二,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两年来,在同心、吴中等民族地区组织了两次ipo培训和两次并购会议,通过上市和并购融资,不断引导企业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举办两期企业债券培训班,鼓励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连续两年,上海证券报等部门对宁夏新三板公司进行联合调研,在全国范围内宣传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形象,示范效果显著。
第三,要高度重视思想工作,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引导干部正确认识民族宗教问题,不仅要在思想上划清宗教信仰的界限,自觉抵制不良宗教思想的侵蚀,还要尊重和遵循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和习惯,维护宁夏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宁夏证监局将以公司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为契机,切实加强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履行辖区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责任,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团结互助、平等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巩固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标题:宁夏证监局公司监管处荣获自治区“第七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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