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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于22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金融风险是目前最突出的主要风险之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与化解风险、挽回损失、维护稳定相结合,防范次生风险。

中国的政法机关如何防范未来的金融风险?会议要求:

一是加强监控和预警,积极参与潜在金融风险的调查和化解。要与财政、金融、住房建设等部门合作。利用数据资源和手段,深化银行不良资产、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等重点领域潜在风险识别,提高预警能力。要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薄弱环节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综合防控效果。

二是注重政策和策略,依法有序查处涉众型经济犯罪。要依法开展金融、税收、资本市场和民生领域经济犯罪专项查处,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和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坚决惩治违法行为。

第三,响应群众要求,切实做好挽回损失、维护稳定的工作。要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手段,构建系统的损失追偿工作体系,加快资产处置和返还进度,减少投资者损失。

第四,创新提高应对水平的方式方法。敦促罪犯投降等。,防止涉案资金和人员外逃。要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教育,让他们正确认识到谁投资谁就承担风险。

标题: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重点打击非法集资、内幕交易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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