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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郭晶晶
在对违规减持者进行严厉处罚后,国有股转让公司将重点关注新三板企业的非法担保事宜。
2月13日,全国股份转让公司官方网站披露了12项自律性决策公告,分别针对荣宝科技、腾飞、李和节能、博达微波、航天重工、裕廊科技、一联蚕业、国威机床、龙山环保、花棉服装、归之步、创新公司陆机等12家新三板企业。这些事项发生在2014年至2017年,涉及的非法对外担保事项未及时通过内部程序进行审查和披露。
荣宝科技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为武威泰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了一笔担保,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占其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1.08%。截至2017年8月2日,上述对外担保已经解除。
2016年8月至12月,贵司为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郑静提供了2笔担保,担保金额为1900万元,占贵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7.75%。桂枝布还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2015年10月23日上市前,郑静、杨同意杨出资788万元认购桂枝布股份,杨支付788万元履约款,相应的收款收据加盖桂枝布公章。上述事项可能会导致您的步骤的股权发生变化,这涉及到公司股权的清晰性,但这些并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和其他文件中披露。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规定,全国股份转让公司对上述12家新三板公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自律措施,并对涉及各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相关责任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自律措施。其中,根据荣宝科技、腾飞、李和节能和陆机的情况,国有股转让公司认定四家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和总经理知晓相关事项,并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宜联蚕业、龙山环保、航天重工、裕安科技、国威机床、博达微波和花棉服装七家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也收到了警告信,因为他们知道有违规行为。国有股股份转让公司对当时的董事会秘书兼贵州省分行财务总监周露采取了自律措施,要求其提交书面承诺。
国有股转让公司强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国有股转让公司警告上述公司要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将采取进一步的自律措施或纪律处分。
标题:12家新三板企业违规担保 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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