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117字,读完约8分钟

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

设立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是国务院的一个组成部门,它综合了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的职责。自然资源部保留国家海洋局的品牌。

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不再保留。

(二)成立生态环境部。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国土资源部监督和预防地下水污染、水利部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农业部监督和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整合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南水北调工程区环境保护职责,成立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生态环境部保留了国家核安全局的品牌。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全文)

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

(3)设立农业和农村事务部。

农业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财政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土资源部的农田改造项目和水利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合并为国务院的农业和农村事务部。

将农业部渔船检验、监督和管理职责移交给交通部。

农业部不再保留。

(4)设立文化和旅游部。

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的职责将合并,文化和旅游部将作为国务院的一个组成部分。

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将不再保留。

(五)成立全国卫生委员会。

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实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职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老龄工作委员会将保留,日常工作将由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承担。民政部主办的中国老龄协会被国家健康和福利委员会取代。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健康和福利委员会管理。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不再保留。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设立。

(六)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退伍军人事务部作为国务院的一个组成部门,将通过整合民政部在退役军人特殊照顾和安置方面的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军官安置方面的职责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和后勤支助部的相关职责来组建。

(七)成立应急管理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消防管理司、民政部灾害调查司、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司、水利部水旱灾害防治司、农业部草原防火司、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司、中国地震局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司、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和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合并为一个应急管理部门,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全文)

中国地震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公安消防队和武警森林大队转制后,将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起,作为综合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门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重组科技部。

科学技术部和国家外国专家事务管理局的职责被合并,科学技术部被改组为国务院的一个组成部分。科技部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的品牌。

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更名为科技部。

(9)重组司法部。

司法部和国务院立法事务办公室的职责将合并,司法部将重组为国务院的一个组成部门。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不再保留。

(十)优化水利部的职责。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将并入水利部。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不再保留。

(十一)优化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稽察责任、财政部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等工作安排到审计夏季进行,构建统一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重点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不再设立。

(十二)监察部并入新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预防腐败局被并入国家监督委员会。

监察部和国家预防腐败局将不再保留。

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还设立了26个部门:

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和设立,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二.国务院其他机构的调整

(一)成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机构、商务部集中反垄断执法机构和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组成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和管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归海关总署。

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分配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品牌保留。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不再保留。

(二)成立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的广播电视管理机构。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不再保留。

(3)成立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601988,诊断单元)。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将合并,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设立。将起草银行业和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分配给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

⑷建立国家国际发展合作机构。

商务部与援外救济工作相关的职责和外交部与援外协调相关的职责进行了整合,成立了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外援的具体实施仍由有关部门按分工承担。

(五)成立国家健康保险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民政部负责医疗救助,整合形成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医疗保险局。

(六)成立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粮食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战略物资的储存、轮换和管理,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民政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储存、轮换和日常管理,综合形成国家粮食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粮食局。

(七)成立国家移民局。

公安部应整合出入境管理和边防检查职责,建立和完善签证管理协调机制,建立由公安部管理的国家移民局。

(八)成立国家林草局。

国家林业局、农业部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和国家海洋局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和地质公园的管理职责合并为国家森林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国家林业局增加了国家公园管理局的品牌。

国家林业局将不再保留。

(9)重组国家知识产权局。

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地理标志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组建和管理。

(十)调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隶属关系。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由财政部而不是国务院管理。作为基金投资运营机构,行政层级不再明确。

(十一)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征管制度改革。

省级和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将合并,承担辖区内各种税收和非税收入的税收征管职责。国税和地税机构合并后,将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体、省(区、市)人民政府为辅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国务院组成部门以外的国务院所属机构的调整和设立,由新成立的国务院审批。

(以新华社发布的最终文本为准)

标题: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全文)

地址:http://www.ayczsq.com/ayxw/11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