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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29日电据生态环境部网站29日报道,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员从7个省(市)公开移交了问责案件。从问责人数来看,7个省(市)有1048名问责人员,其中包括3名省部级干部。在问责过程中,我们注重追究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尤其是突出领导责任。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批七个中央环保检查组于2016年11月至12月在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七个省(市)进行了环保检查。2017年4月,他们完成了检查人员的反馈,并移交了91个关于生态环境破坏责任的问题,要求地方政府进一步核实情况并认真负责。
为此,七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全面核实移交的问责问题,严格立案审查,依法依纪进行审理,查明事实,明确责任,扎实开展问责工作,并报省(市)党委、政府研究批准,形成问责意见。为了发挥警示教育的威慑作用,回应社会关注,在国家环保监督办公室的协调下,7个省(市)于3月29日公开了督察员移交生态环境破坏责任的责任。总结7个省(市)的问责结果后,主要情况如下:
(1)根据问责人数,7个省(市)共1048名问责人员,其中省部级干部3名(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600720),厅级干部159名(厅级干部56名),厅级干部464名(处级干部246名)。各省(市)的情况是:北京市问责98人,其中司级干部17人,司级干部47人;上海有71名问责人员,包括8名司级干部和24名司级干部;湖北省有221人,其中厅级干部26人,厅级干部113人;广东省有问责人员207人,其中部门级干部21人,部门级干部83人;重庆有79人,其中司级干部28人,司级干部19人;陕西省有154人,其中厅级干部26人,厅级干部74人;甘肃省有218人,其中省级干部3人(省级干部1人),厅级干部33人,厅级干部104人。在问责过程中,7个省(市)注重追究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尤其突出领导责任。
(2)从具体问责情况来看,7个省(市)的问责人员中,211人受到诫勉,77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49人得到组织处理(次),22人得到问责通知,1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1人被组织检查,10人被其他人处理。在被追究责任的省部级干部中,有41人受到训诫,70人受到纪律处分,29人受到政事处分,20人受到组织处理,2人受到其他处理。总体而言,7个省(市)在责任追究工作中十分谨慎,实事求是,坚持严肃责任、权责一致、终身负责的原则,为不断增强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环保责任意识发挥了重要作用。
(3)从问责人员分布来看,7个省(市)的问责人员中,有36个地方党委、209个地方政府、644个地方党委和政府部门、107个国有企业和52个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的人员。在党委和政府的有关部门中,环保部门有135人,水利部门有90人,土地部门有70人,林业部门有66人,农业部门有62人,工业部门有50人,城市管理部门有49人,住房建设部门有39人,质量监督部门有21人,发展和改革部门有21人,安全监督部门有14人,SASAC部门有8人,交通部门有8人,公安部门有4人,旅游部门有3人,市场监督部门有56人。责任人员基本涵盖了环保工作的相关方面,体现了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
从交接问题分析,约40%的问题与环保工作部署不力、监督检查不力等有关。;约30%的问题涉及非法决策和非法审批;约25%的问题涉及失职和违约,约5%涉及其他相关问题。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加强巡查员的派遣整改工作,并在有问题的地区不时开展流动和穴位式巡查。始终保持检查人员将施加压力,以压缩整改责任,如果他们不能实现他们的目标,将永远不会放手。(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严肃问责!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7省份问责10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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