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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南宁市5月15日电(李远哲陈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5日宣布,根据该厅近日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今后将对严重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建筑业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注册执业人员和评标专家将被列入“黑名单”,并接受重点监管
据了解,广西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通过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其他部门移交、群众核实等方式,收集符合“黑名单”要求的相关对象的基本信息。根据“谁受处罚,谁被列入”的原则,将有“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格;分包和贷款资格;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法院或仲裁机构发现工程款拖欠后,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件的义务;串通投标严重的;在“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集成平台”中提交信息时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被列入“黑名单”的对象可以进行陈述和申辩;被确认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信息将提交至“中国信贷(广西)”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并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公布期间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接受不定期抽查和常态化暗访;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应当注重审查;投标受到限制;并且不会被评价和表扬,政策试点和项目支持;被列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黑名单”的专家将被告知其所在单位的有关情况。
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公布期限为上市之日起一年。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如果在一年内完成了对不诚信行为的整改和修复,并且没有再次被列入“黑名单”,将被从“黑名单”中除名,其限制将被解除。
此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加强与公安、人类社会、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监管和联合处罚。,并从各方面依法限制列入“黑名单”的主体。(结束)
标题:广西建筑业违规单位及个人将被“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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