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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网站21日报道,为充分发挥集体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扶贫、促进农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权责明确、利益保护严格、流转程序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集体林权制度,形成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促进集体林区森林资源可持续增长,大幅增加农民林业收入,有效保障生态安全。
《意见》提出,到2020年,以稳定政策、放开经营、规范流通、增加收入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任务将全部完成。建立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强、行政审批环节少、操作规范的集体林业行政管理体系,集体森林管理更加灵活;建立符合集体林业发展需要的要素市场,林权流转更加活跃;形成社会化林业服务体系和有效的森林管护体系,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安全得到更大保障;林业产业体系相对发达,农民林业收入大幅增加。
《意见》要求稳定林地承包政策。承包期内,集体不得非法收回农民承包的林地,企业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中断农民与集体的林地承包关系,农民与集体的初始承包关系不会因流转而发生变化。为了维护林权证书的法律效力,如果产权不够清晰,应该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产权应该对农民完全清晰。
标题:贵州:加快建立现代集体林权制度 稳定林地承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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