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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原11%的税率调整为10%。自来水将被征收10%的税。传统水务公司自行开采和抽取地下水或地表水,并通过净化、消毒等工艺生产和供应符合标准的生活和生产用水。他们的增值税政策非常明确——10%的低税率是适用的,他们可以选择按照简单的方法征税,3%的税率是适用的。然而,水务公司的运营模式日益多样化。例如,甲公司开采和抽取地下水或地表水(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和其他水资源),未经处理直接通过管道运输供应给乙公司,乙公司生产和供应一定工艺的自来水。在实践中,对于甲公司供应的未加工天然水如何缴纳增值税,存在不同意见..

供应未经加工的天然水 缴不缴增值税?

第一点是没有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供应或开采未加工的天然水(如供应农业灌溉用水的水库和收集地下水用于生产的工厂)不征收增值税。

第二点是按服务业征税:根据原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为农业生产提供排灌服务取得的应税所得免征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工程水费免征营业税的批复》(财税[2005]19号)规定,不直接为农业生产提供排灌服务的纳税人取得的水利工程水费等供水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范围,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461号),由于水利工程水费由行政性收费转为经营性和服务性收费,水利工程单位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属于向用户提供自然供水服务的收入。根据现行流转税政策,营业税应按照“服务业”税目缴纳,而不是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后,国家税务总局没有进一步明确上述问题。实际上,未加工天然水的供应因地而异。在一些地区,营改增前的规定有所扩大,对生活服务业中的其他生活服务征收增值税,税率为6%。

我认为,把天然水的供应定性为提供服务,然后按服务行业征税是不恰当的。天然水的“供应”实质上是出售天然水,这与出售其他商品是一样的。例如,供电公司提供电力“供应服务”,实质上是销售电力。有一种观点认为,未经加工的天然水不是一种产品,因此可以征收增值税吗?增值税是对商品、服务、服务等征收的。它不强调加工产品。例如,如果煤炭未经加工而开采和销售,仍将支付增值税。类似于铁矿石等。一点区别是,天然水的价格远低于煤和铁矿石,但这并不影响对增值税销售行为的判断。因此,供应天然水是一种销售行为,应根据所售商品缴纳增值税。考虑到供应天然水的企业增值税投入少,税负重,建议采用10%的低税率,显然可以采用简单的方法,适用3%的税率。建议农业灌溉用水免征增值税。

供应未经加工的天然水 缴不缴增值税?

(作者:江苏省泗洪县国家税务局)

标题:供应未经加工的天然水 缴不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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