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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团近期将陆续进驻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东、广西、云南、宁夏等10个省(区),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针对污染防治难度较大的重点地区开展专项督察。为防止部分地方在督察停留期间不加区别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和停产,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生态环境部专门研究制定了《关于禁止环境保护工作一刀切的意见》。《意见》指出,督察人员在全国停留期间,被督察场所要按要求建立机制,建立机制,改革机制,监督机制,改革机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切实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查处、整改和责任追究。在整改工作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坚持法律法规,加强政策支持,注重统筹规划和推进,严禁一切先停工、先停产等敷衍应对,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标题:生态环境部研究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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