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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9日电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吉林等8个省(区)公布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计划,共确定了530项整改任务。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局于2017年8月至9月在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和新疆(包括生产建设兵团)组织了环境保护监察员,并于2018年1月完成了监察员的反馈。

反馈后,八省(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监督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为回应社会关注,促进社会监督,强化整改责任,根据《环境保护监督方案(试行)》的要求,在国家环境保护监督办公室的协调下,8个省(区)向外界统一全面披露监督整改方案。

8个省(区)督察员的整改计划均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局的反馈意见为重点,确定了整改任务和目标,共完成整改任务530项,其中吉林省67项,浙江省46项,山东省59项,海南省56项,四川省89项,西藏自治区45项,青海省50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18项。

整改措施主要包括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优化空空间和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做好污染防治工作,重点解决大气、水、土壤和农村等突出环境问题;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清理和退出违法建设项目;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改革。

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落实、加大整改和宣传力度、严肃责任追究。整改计划还对每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落实了借贷平衡、监督实施、销售数量结算等功能,基本实现了检查性、考核性和责任性。

监督整改是环境保护监督的重要环节,也是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措施。下一步,国家环保监管办将继续开展库存调度,组织各地开展整改抽查,密切关注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协调监管。同时,督促地方以“一站一报一网”(即省级电视台、党报和政府网站)为主要载体,加强检查人员整改工作的宣传和信息披露,组织流动和点击式检查人员,向检查人员施压,确保检查人员整改取得实效。

标题:吉林等8省(区)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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