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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法治日报-海峡法治网6月11日电近日,为进一步增强公众环保意识,东山县法院就郭某某、康某某涉嫌非法采砂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市、县人大代表、委员、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听证会。

2017年10月,为获取非法利益,郭某、康某、张某在我省东山岛和广东省南澳岛进行非法采砂。10月18日,郭等三人在海域吸食海砂后,在卸货过程中被中国巡逻东山县大队执法人员抓获。经鉴定,非法开采和破坏的海砂地质储量为2380.67立方米,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达178550.25元。

东山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郭某等三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刑法,涉嫌非法采矿,因此他们依法向东山县法院提起公诉。

在庭审过程中,郭等三人供认了非法采砂的犯罪事实,表示了悔意,并表示愿意积极参与海洋生态修复活动。

(林慧娟)

标题:东山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采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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