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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高利贷8000多万元,2人因暴力催债受伤。 今天下午,记者从重庆市大渡口法院获悉,王光成等16人涉嫌参加组织、指导、黑社会组织罪、非法经营罪、非法拘留罪、牺牲案件罪、故意伤害罪、保护毒品犯罪人罪、收容他人的毒品犯罪案件,在大渡口法院开庭审判
公诉机关称,王光成于1996年成立了重庆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陆续招募张前华、王传会、申海滨、林洪平等。 2005年,被告人王光成成立了重庆朝天门市场惠成物流有限企业。 之后收购、投资设立重庆天健典型的有限企业、重庆帝捷投资咨询有限企业,陆续招募董毅、张春强、范广东等。

【国内热闻】重庆王光成等16人涉黑案开庭 放高利贷8000余万

2006年以来,王光成等人以裕达企业、重庆朝天门市场惠成物流有限企业、重庆帝捷投资咨询有限企业、重庆天健典型有限企业的名义,开始有组织地发行高利贷,共计发行8000万元贷款,获得非法利润1700万元。 发行贷款后,王光成让林洪平、廖兴华以暴力催债刘洋、刘健、廖建设、程世金、颜家均、刘铮等人。 王光成还让廖兴华等人实施挑衅、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允许他人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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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认为,指导王光成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因非坏事压制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实施非法经营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的组织,领导非法拘留组织成员的组织,领导是该组织成员擅自殴打他人,任意破坏他人财产,情节严重的组织,领导是故意的 让别人吸毒。 被告廖兴华、林洪平等15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分别参与非法经营、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犯罪的实施,要求以相应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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