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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冯步在法律诉讼中发现很难成为妻子的维权后,匆匆走上了访问的道路。 他穿着法服,在省高院门口叫冤,停车,逃到最高人民法院交给了状子……目的是依法一起起草和审理劳资纠纷。 ( 4月18日《华西都市报》)
法官穿着法衣访问可能在新中国访问史上并不是唯一的。 作为精通法律,被同事视为有前途的法官,冯步直到今天,有点出乎意料。

【国内热闻】时评:法官穿法袍上访,“信访不信法”之痛

前年6月,孝感中院要求清除物流工人,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合同。 冯步的妻子清洁工胡敏拒绝签字。 理由是她是唯一在中院工作了十年的后勤人员。 根据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法院必须与她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但是法院无视胡敏的要求,直接停止了她的工作。 因此,冯步和自己的“东家”先后提起了三次“诉讼”,但没有达到维权的期待。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不仅在他工作的法院一点也不起作用,即使劳资双方对簿公堂,相关法条也是“合理稀释”,最终遵循公权部门的既定说法。 由此可知,在某种特定的条件下,即使在体制内,私权也不是公权的对手。 无论多么好的法律,也不一定能实现立法时的好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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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冯到法袍访问是《信访不信徒法》的典型表现。 那个末端有不依法的乱像,把这个执拗的法官“推”给了活着访问的团队。 实际上,经过多年的访问事件,如果有高官的指示,很快就会引起如下的“高度重视”。 冯步认定“起搏,终于立项”,一定是基于这种无力的现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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