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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14日下午3点,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件作出一审公开判决。 16:45分,审判长在法庭上作出判决:重庆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犯受贿罪,保护和容忍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和处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侵犯个人财产
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因犯受贿罪,容忍保护、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高利贷罪,掩盖、掩盖、处罚犯罪场所罪,徒刑20年,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罚款人民币220万元
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前副总队长赵利明犯受贿罪,容忍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介绍受贿罪、贪污罪、贿赂罪,数罪,判处徒刑17年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前副总队长陈波犯受贿罪,容忍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数罪,判处徒刑19年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因该案件受审的文强妻子周晓亚犯有受贿罪,有自首情节,减轻了有期徒刑8年,没收了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经法院审理,1996年至2009年,文强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方便,利用他人职务晋升、调整、员工调动、安置、经营开发等效益
2003年至2008年,文强知道岳宁、马当、王天伦、王小军、谢才萍等组织、领导的许多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依然受到保护和纵容。 2007年9月,文强、黄代强在知道王天伦犯罪组织被“涉黑”立案侦查的情况下,应王天伦的请求,重庆市公安局刑事总队故意伤害王天伦组织成员调查死亡事件,犯罪嫌疑人避免打击,造成严重后果
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让一位女性在重庆市渝北区的餐厅吃饭、唱歌,劝女性大量饮酒后,带她去酒店,无视女性的抵抗,强迫她发生性关系。
另外,文强对1044万多元财产无法证明来源。
关于双方在法庭上争论的文强、周晓亚从赵利明那里收到的张大千的“青绿山水”图(画名“蜀山手机琴访友图”)的真伪问题,法院依法委托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图的真伪,结论是通常的仿制品 经过开庭质量证明书,法院没有认定这幅画的价值364万余元。
法院还明确指出,黄代强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到别人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金钱,共计184万元人民币,分别包庇王天伦、横刚模、王小军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纵容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为了谋求职务的晋升,黄代强向文强赠送了财产9万多元,帮助文强掩盖了犯罪所得。 另外,黄代强通过高利贷获得了71万多元的非法利益。
赵利明利用职务便利,前后两次领取了他所有的人民币35万元。 文强为了得到其职务晋升和就业安排等几个事项的援助,前后多次直接或通过周晓亚向文强输送金钱,共计27万元。 此外,赵利明容忍以谢才萍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向国家职工介绍贿赂12万元,利用职务便利,向公司财务清算订购个人购买商品。
陈涛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纵向以岳宁、横刚模、王小军等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领取他人和黑社会性质组织财产,折合人民币共计37万余元。 文强为了在其职务晋升等几个事项上得到帮助,陈涛通过周晓亚多次向文强财产输送了共计6万余元。
法庭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数字记者李心成、陈丹、阙影)
标题:【国内热闻】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一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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