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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性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各少数民族按照以前流传下来的风俗习性生活、进行社会活动的权利和自由。 包括尊重和照顾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尊重和照顾少数民族的节日习俗,保障少数民族特殊食品的经营,支持和保证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的生产和供给,尊重少数民族的婚姻、葬礼习俗等。 并提倡少数民族在衣食住行、衣食住行、冠婚葬祭各方面实践科学、文明、健康的新习俗。
(六)自主安排、管理和快速发展经济建设事业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优势,在合理调整生产关系和经济结构的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方财力、物资和其他具体条件,自主安排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的当地公司、事业所属 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国家规定,可以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设对外贸易口岸。 民族自治地方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总体计划,各民族自治地方结合实际,制定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计划、目标和措施。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护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 根据法律的规定明确本地方内的草场和森林的所有权和采用权。 根据依法管理和保护本地方自然资源的法律规定和国家统一计划,对当地可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 比如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逐一发挥世界自然遗产九寨沟、黄龙的特点,把旅游资源转化为旅游产业,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 根据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安排录用。 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依照国家规定设置机动资金,预备费占预算的比例通常比地区高。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在执行财政预算的过程中,自行安排采用收入超收入和支出的节目资金。 而且,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时,除了国家应该统一批准的减税项目以外,在需要从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某种税收中考虑和奖励的情况下,可以实施减税或者免税。
(七)自主迅速教育、科学技术、文化等社会事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依照法律规定决定本地方的教育计划,决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学制、学校形式、教育复印件、教育用语和招生方法 在少数民族牧区和经济困难、居住分散的少数民族山区设立以寄宿为主、补助金为主的公务民族小学和民族中学,保障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 招募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中心的学校(班)和其他教育机构,有条件的情况下必须使用少数民族复印件的教科书,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 根据情况从小学低年级或高年级开始开设中文课程,宣传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迅速发展具有民族形式和民族优势的文学、艺术、信息、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民族文化事业。 有关部门和部门收集、整理、翻译、出版民族历史文化书籍,保护民族地区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继承优秀民族,在迅速发展之前传达文化。 到2004年8月底,中国有世界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和自然遗产29处,其中民族自治地方的文化遗产有拉萨波塔拉宫、丽江古城等2处。 自然遗产有九寨沟、黄龙名胜区和“三江并流”自然景观三大类。 另外,田纳西州东巴古籍文献被列入《世界记忆遗产名录》。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决定本地方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计划,普及科学技术知识。 自主决定当地医疗卫生事业的迅速发展计划,在迅速发展现代医药和民族之前就传达了医药。 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民族医院157家,其中藏医院55家,蒙医院41家,维医院35家,泰国医院1家,其他民族医院25家,实际床位5829张。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迅速发展体育事业,开展民族历来流传的体育活动。 到2003年底,中国从全国少数民族以前开始举办了7次运动会。 2003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举行的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以前流传的运动会上,有14个运动会,表演项目125个项目。
四、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支持和援助
宪法规定“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确定了上级国家机关支持和援助民族自治地方的迅速发展,作为法律义务加以规定。 为了贯彻《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把民族自治地方快速发展放在突出位置的国家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计划时,充分尊重和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优势和需要,根据全国快速发展的整体布局和总体要求,突出民族自治地方的快速发展 加快西部地区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迅速发展,中国政府于2000年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术,全国5个自治区、27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中83个自治县(旗)纳入西部大开发的范围,3个自治州获得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 西部大开发战术实施5年来,西部地区陆续新开工60项重大建设工程,总规模约8500亿元,对推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意义。
(二)优先合理配置民族自治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配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发资源时,适当提高投资比重和政策性银行贷款比重。 需要民族自治地方补助资金的,根据情况给予补助资金减少或免除的照顾。 中国政府从最初的五年计划( 1953-1957年)开始,向民族自治地方安排了一些要点建设项目。 例如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基地、宁夏青铜峡水电站、新疆石油勘探等,是四川到西藏、青海到西藏、新疆到西藏等公路干线和包头到兰州、兰州到西宁、兰州到乌鲁木齐的主要铁路干线。 20世纪90年代,宁夏中卫建成了陕西宝鸡铁路、新疆南疆铁路、塔城机场等大型交通设施。 2000年以来,国家通过投资建设了“西气东输”、“西电东送”、青藏铁路等重大工程,帮助民族自治地方进一步把资源特点转变为经济特征。
国家对西藏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产业的迅速发展给予了特别安排。 1984-1994年,国家投资,全国9个省市资助西藏43项工程,总投资达到4.8亿元。 1994-2001年,中央政府直接投资39亿元,建设30项工程的东部发达地区对口支援投资9.6亿元,资助了32项工程。 在第十个五年计划( 2001-2005年)期间,中央政府向西藏投资312亿元,建设了117个项目。
从1999年开始,中国政府陆续大规模实施惠及全民族自治地方的“贫困县出口公路建设”、“西部通县油路工程”、“县际和农村公路建设”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一共投资近1000亿元,新建和改造了22.5万公里的农村和县级公路,明显改善了少数民族地区落后的交通条件。
(三)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支持力度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各级政府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的支付力度逐渐加大。 国家通过通常的财政转移支出、特别财政转移支出、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出以及国家明确的其他方法,增加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资金投入,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从1955年开始,中国政府设立了“民族地区补助费”,1964年设立了“民族地区机动金”等专项资金,采取了提高少数民族地区财政预备费设置比例等优惠政策,支持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1980-1988年,中央财政对内蒙古、新疆、广西、宁夏、西藏等5个自治区及云南、贵州、青海等3个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省份实施了财政增长10%的定额补助制度。 1994年,国家实施了以税制为中心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原来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补助和特别资金政策都保存下来了。 国家1995年开始实施的过渡期转移支付方法是,对内蒙古、新疆、广西、宁夏、西藏等5个自治区和云南、贵州、青海等3个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省和其他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性转移支付复印件 (四)重视民族自治地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中国政府明确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计划》的四个重点地区和四个重点工程都在少数民族地区。 国家实施的“天然林保护项目”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项目主要是少数民族地区。 全国22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接近四川若尔盖湿地自然保护区、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等少数民族地区。 另外,国家在新疆实施“塔里木盆地综合管理工程”,在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实施“三江源保护工程”,高度重视南方喀斯特地区的生态管理。
(五)采取特殊措施帮助民族自治地方教育事业迅速发展的国家帮助民族自治地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各类教育事业迅速发展。 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实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攻防计划的重点地区。 国家实施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项目”也首先面向西部的少数民族地区。 然后国家举办民族高等学校和民族班、民族预科,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时,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放宽录用标准和条件,特别是对人口少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特别照顾。 现在中国设立了13所民族高等学校,第一是用于培养少数民族人才。 另外在发达地区开民族中学,在普通中学开民族班,招收少数民族的学生。 中国政府为了致力于培养少数民族的高水平中坚人才,从2005年开始决定在少数民族地区试点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2500人,目标是在2007年达到每年招生5000人、在校生总数1.5万人的规模。
标题:【国内热闻】《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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