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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氯胺酮只能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生产公司定点生产,其他机构和个人不能生产。 从7月15日开始氯胺酮制剂也有必要根据需要进行销售和购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氯胺酮是静脉全身麻醉药品,具有一定的精神依赖性潜力。 氯胺酮(包括可能存在的盐及其制剂)已经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氯胺酮只能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指定的药品生产公司定点生产,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体都不能生产。 氯胺酮生产公司在充分分析市场诉求的基础上,提出了本公司2004年下半年的氯胺酮生产计划,最后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批准,生产公司必须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提出的氯胺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据介绍,按照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氯胺酮制剂必需统一纳入麻醉药品经营渠道经营。氯胺酮制剂生产公司从7月15日起,应将氯胺酮制剂销售给一级麻醉药品经营公司,由一级麻醉药品经营公司销售给有关二级麻醉药品经营公司。医疗机构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从麻醉药品经营公司购买氯胺酮制剂。氯胺酮原料药生产公司应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下达的计划将氯胺酮原料药销售给制剂生产公司或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出口公司。(戴菁菁)
标题:【国内热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不得随便生产与买卖氯胺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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