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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昨天对3岁幼女李思怡饿死的民警王新和黄小兵宣布公开判决,以玩忽职守罪判处王新和黄小兵有期徒刑3年和2年。
据新都区法院审理,2003年6月4日下午5点左右,金堂县城郊派出所值班民警黄小兵将涉嫌盗窃的吸毒女性李桂芳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那天晚上10点左右,派出所副所长王新和民警卢某等人把李桂芳送到了成都市戒毒所。 李告诉王新她女儿关在家里不照顾,告诉了自己姐姐家的地址和电话。
2003年6月5日,王新再次要求黄小兵联系时,黄小兵声称给团结村派出所打了电话,对方回答说“明白了”。 今后,在金堂县公安局的郊外派出所没有人听说李思怡的事件。 结果李思怡十几天没照顾了,活活饿死了。 同年6月21日,李思怡的高度腐败尸体被青白江区公安局的民警从李桂芳反锁之家发现。
标题:【国内热闻】"幼女李思怡被饿死"案开审 民警玩忽职守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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