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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浩
当代中国信托业的历史演变
中国当代信托业始于1979年,其间经历了几次无序发展和整顿。随着2001年信托法的颁布,信托业蓬勃发展。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统计,信托业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从2008年底的1.22万亿元增长到2017年底的26万亿元,超过保险业,成为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分行业。
表:信托业六次清理整顿总结(见附表)
近十年信托业快速发展的原因
回顾近十年来国内信托业的发展历程,我国信托制度继承了公平正义、灵活实用的特点。信托公司可以受托管理各种类型的财产,并以各种方式使用受托资金,这不仅可以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需求,还可以满足人们保持和增加财富价值以及继承财富的需求。它们还可以通过慈善信托、消费者信托和年金信托,为缓解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和失衡提供解决方案。信托制度所赋予的灵活性是信托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差异化竞争的支撑,也是保持中国信托业活力的关键源泉。
特别是近十年来,中国经济发展的规模和特点需要一个巨大的融资市场来支撑。仅仅通过银行贷款等相对单一的融资渠道,无法满足大量企业和项目的投融资需求。信托融资的出现正好弥补了这一不足,符合中国近十年来的经济发展:即中国经济围绕“城市化”进程,出现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大量的投融资需求,而信托计划是围绕项目提出的。因此,这些年的信托业务模式是项目驱动的私人投资银行模式,或者是非标准的融资模式;同时,大量其他金融机构由于监管要求或业务范围限制,只能通过信托平台嫁接,间接满足其业务中的投融资需求。
此外,社会财富需要保存和增值。除了传统的银行存款和证券市场之外,公众有着广泛的金融需求,希望在抗击通货膨胀的过程中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增值。因此,信托产品作为一种固定收益金融产品,更符合当前公众的金融偏好。
信托公司有效地将项目投融资需求与社会财务管理需求结合起来,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市场空,不断吸引社会资金开展私人投资银行业务,并将产生的大部分经济利益分配给公众,形成了当前信托行业的展示逻辑。
当前信托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十多年的商业模式探索,信托业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国民经济做出了贡献。与此同时,信托业在人员积累、组织结构改善、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和业务模式探索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随着发展超出预期,整个行业的一些问题日益突出。
事实上,在海外发达的资产管理市场,非标准债务融资的比例很低,资产管理机构很少直接投资非标准债务资产;然而,在中国,由于不发达的银行体系和资本市场,实体经济客观上需要非标准的债务融资。未来,非标准债务投资仍将是信托公司使用资金的主要方式。
信托公司以非标准债务融资为主要的信托业务模式,依靠对信用风险的控制,赚取资本方和资产方之间的利差收入,促进信托业务的增长。然而,这种业务本质上是一种信用类业务,它受制于隐性赎回,收益与风险严重错配,这与资产管理的起源是不相容的。特别是近一两年来,面对宏观经济的“新常态”,信托业日益暴露出行业内部准备不足的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就业务类型而言,核心创收业务总体上相对简单。目前,信托业务主要包括两种非标准融资业务,即房地产和平台。在经济低迷时期,由于业务高度集中,行业内同质化竞争趋势明显。作为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信贷机构,信托业的组织结构和资本实力越来越不足以抵御经济波动带来的损失。
(2)在稳健经营方面,整个行业由于发展迅速而浮躁,人们普遍没有认真探索信任的根源,寻求源于回归的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在资产选择上,一些信托公司倾向于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而忽视长期风险,不断埋下安全隐患。近年来,有这样一个"规律":在未来几年,行业中某些年份出现的黑马资产质量不容乐观。
(3)在合规操作方面,一方面,行业监管的法规和配套措施没有完全跟上,另一方面,信托公司存在一些监管套利行为和各种“抓边”行为,存在许多违规操作。事实上,金融机构必须合法合规地运营,合法合规的运营商所犯的错误是可以补救的。违法违规操作者所犯的错误往往是不可弥补的,放松合规操作的警惕会带来巨大的潜在风险。
总之,目前信托业的经营模式只使信托的投融资功能发挥了非常强大的作用,却没有真正发挥信托制度赋予的原有优势,也没有建立基于专业资产管理的受托理财功能。如果信托业继续以目前基于房地产和地方融资平台的非标准债务融资作为其会展业的基础,不进行深度业务转型,高估其控制“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未来某个时间可能会遇到相对集中的项目赎回风险问题。
资产管理新规下对信托业起源的再认识
近年来,中国经济呈现出三大特点。首先,从高速增长到中低速增长。二是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升级。第三产业和消费需求逐渐成为主体,城乡差距逐渐缩小,居民收入比重增加。第三,从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到创新驱动。在这种背景下,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势在必行。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明确指出:“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2017年以来,金融监管进入了一个“强监管”时代,针对金融业存在的资本空转移、从现实到虚拟现实、逃避监管、多层套汇、非法集资、刚性支付等严重缺陷,出台了新的监管规定。2018年,中央银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的《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产管理新规定》)为行业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标准。
以《资产管理新规定》为核心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统一了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标准,通过推进去渠道化、去嵌套化、去杠杆化和去交换化,规范了各类资产管理机构的业务行为。就信托公司而言,其大部分业务将归入资产管理业务体系,只有家庭信托、财产信托、慈善信托和资产证券化不属于资产管理业务。
(1)回报有两个来源:“受他人委托,为他人理财”和服务实体经济
《资产管理新规定》是深化金融改革的核心,是引导资产管理机构回归“受他人委托代其理财”和服务实体经济的两个源头。信托用于资产管理,不仅具有破产和隔离的优势,还具有跨市场运作、资金运用方式多样化、交易结构灵活等优势。“受他人委托为他人理财”不仅是资产管理机构的要求,也是信托制度的本质特征。在新的时代和新的形势下,信托业应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和优势;服务实体经济是所有金融机构的初衷和根本任务。在当前高度的分工、激烈的竞争和生存压力下,金融业可能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偏离。然而,只有真诚地为实体经济服务,把它作为收入的根本来源,我们才能真正稳定并走得更远。
(2)信托业必须找到自己的定位
随着资产管理市场进入统一监管和准入时代,信托公司需要进一步明确自己在大资产管理市场的定位,建立与其他类型资产管理机构相比的差异化竞争优势。总之,信托公司必须首先结合自身的制度特征,明确自己在资产管理市场中的定位;同时,结合外部经济政策环境、自身资源禀赋和人才结构等。,建立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以定位自己的能力。
目前,68家信托公司经营特征不明显,各公司业务基本同质,现有市场容量有限。目前,我国信托公司主要专注于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处于价值创造链的不同阶段。资产管理侧重于在市场中寻求投资和融资机会,创造信托产品,并依靠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在信托产品的使用中获取资金的流通收益;财富管理以客户为中心,从客户需求出发,提供定制化、个性化的资产配置和财富规划解决方案,并在财富管理过程中为客户获取管理收益。与资产管理相比,我个人认为信托行业的真正起源在于财富管理。未来,信托公司需要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的优势,拓展受托服务业务和理财市场,真正建立可持续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从而实现行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信托制度作用下的财富管理
(a)信托系统的功能
信托制度的出现注重财产的安全性、继承性和特定目的,要求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意愿负责财产的管理和处分,从而实现信托目的。因此,信任结构本质上是为财产信任服务设计的。
1.信托结构具有稳定和坚实的法律基础。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赋予信托制度的职能,信托公司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其他金融产品,如经纪子公司/基金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具有“破产隔离”的功能,但它们确实满足了客户全方位的理财需求,但仍只能采用信托制度。以家族信托为例,这项业务可能涉及多代传承,时间较长。为了建立坚实的法律基础,避免将来发生纠纷,在实践中,只能选择信托公司来承担结构的建设。信托是发展家庭信托的法律基础,其根本原因在于《信托法》赋予信托的制度功能。
2.信任是一种灵活的制度安排。信托制度的灵活性体现在信托财产的形式、受托人管理财产的方式、信托期限以及受益人的利益分配形式上。它反映在由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组成的信托关系中。财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受益权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分离,这种分离体现在想象所能涵盖的任何范围内,因此可以容纳各种客户的各种需求和各种利益安排。
3.除了金融以外,信托系统还可以提供增值服务。信托还可以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理财服务,包括账户、资产配置、财富继承、税务筹划、慈善等。,以充分满足客户在财富保值增值、安全、财富继承、家族企业治理等方面的各种需求。
(二)当前客户对理财的需求
信托业的财富管理应满足客户的以下需求:
1.财富继承需要。如何确保各种财产(包括非现金财产)合法地传给指定的受益人,包括任何想被指定的非合法继承人?
2.风险隔离要求。如何将待管理的资产(无论是否继承)与暴露的各种风险(包括运营和非运营风险)隔离开来?
3.保持和增加财产价值的需求。我们能否先保证受市场风险影响的委托资产的整体保值,然后再以合理的方式增加其价值?应该注意的是,目前的“项目导向”模式是为项目选择财富。一旦“公平交易”被打破,委托资产将面临严重的减值。
4.客户的税务规划需求。如何有效管理财富,合理合法地减轻税收负担?
5.客户的财务顾问需要。我们能从更长远的角度为客户需求制定财务计划吗?
6.其他要求。包括其他需求或替代需求,如养老金、教育、海外投资甚至慈善。
上述要求都包含在广义的理财概念中,更像是一个基于多种理财需求的综合客户服务系统,基于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为每个高净值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理财三维服务。
(三)信托业的起源是财富管理的回报
由于信托业的起源是财富管理,信托业将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的真正优势,面对资本方面的转型,形成财富管理驱动的发展模式。实现这条道路可能需要10-20年,未来的格式将具有以下特点:
1.信托公司在财富中心周围运营和管理。未来,所有部门都将围绕财富中心进行管理,包括资产部、后台服务部和支持部,这些部门将围绕财富中心从不同角度进行配置。本质上,围绕资本端客户需求,打造基于专业资产管理的综合理财平台。
2.信托公司将为客户进行真正的资产配置。现在,每个信托公司的财富管理部门实际上都是产品销售部门。在有序打破“公正赎回”的前提下,如果继续满足自身开发的信托产品的销售招募,一旦出现赎回风险,委托资产将面临严重减值。在市场风险的影响下,甚至不能保证委托资产的整体保值,那么理财呢?因此,资产配置是财富管理的核心特征。未来,无论信托公司的资产是500亿元还是5000亿元,分配给自身的资产比例应该在20%-30%左右,超过60%-70%的资金在整个市场上应该是比较好的。机构得到管理和配置,专业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经纪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等。被选为合作渠道,形成一个合作的“生态圈”,以满足客户财富的各个方面
3.信托公司将开展差异化的另类资产管理和非财产增值服务。鉴于信托风险隔离和财富继承的原始功能,资产配置只是基础,真正的信托财富管理还包括非现金资产,即:股权(股权、债权等)。)、证券(股票、债券等))、房地产(房地产、土地等))、财产权(版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资产(艺术品、收藏品等。),等等。;提供的服务包括财产继承、财产风险隔离、家庭信托、税务规划、金融咨询、教育和养老金以及海外投资等综合服务。信托公司的长期收入来源将转变为管理费,而不是信托报酬(息差)或销售收入(佣金)。专业领域的替代资产,如公司股权、艺术品、版权等。,信托公司将不会被排除在寻找专业管理机构为客户经营。
(作者是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
标题:求木之长固其本 欲流之远浚其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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