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COVID-19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水平的通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COVID-19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省政府决定从5月6日零时起,将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三级。
调整后,各地要抓紧防控常态化疫情,有针对性地加强外部防御投入和内部防御反弹措施,不断巩固防控成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5月5日
标题:河南省政府发布通知,从5月6日起将应急级别调整为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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