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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推进县域医疗社区建设的意见》,决定以推进县域医疗社区建设为切入点,构建县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根据《意见》,到2018年底,全省50%的县将建成医疗社区,县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比2017年至少增加3%。二、三级医院转诊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的年增长率将超过10%,全县就诊率将提高到90%以上。各医疗社区应建立远程医疗中心,建立“初级检查+医院诊断”的医疗模式。到2020年,在全省各县市全面推进县级医疗社区建设,并取得实效。
在建立医疗社区的方式上,我省规定政府为主导,各县市应按照商业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自愿结合的原则建立。实施以县级医院、中心(乡)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依托的县乡一体化管理,与农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鼓励社会力量组织医疗机构加入医疗社区。关于医疗社区的管理,《意见》明确规定,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医疗社区的建设和运行,医疗社区内的牵头单位与所有成员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成立理事会或建立相应机制,制定医疗社区的章程及相关制度。在医学界内部,应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药品采购和分配、统一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统一医疗收入和医疗保险结余资金的管理和分配、统一人员调配、统一消毒供应。探索实行县乡医务人员定期轮换制,中心(乡)卫生院院长可由县级重点公立医院任免,并按程序上报。(记者龙华、通讯员毛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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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湖北:省卫计委要求今年内一半县市组建医疗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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