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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孙伟

《证券时报》记者从央行获悉,5月3日,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证券投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境外投资的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不得将人民币资金汇出境外购汇。同时,将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托管银行、资金来源和规模、投资计划、资金汇入和汇出、境外头寸等信息按规定报送央行上海总部。

央行: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境外投资不得将人民币汇出境外购汇

通知还要求境内托管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和会展业原则,加强对合格人民币投资者境外投资行为真实性和合规性的验证,确保相关业务依法合规开展,并按照银发〔2014〕331号要求,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向央行报送相关信息

合格人民币投资者境外投资,是指经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许可的境内金融机构以自有人民币资金或者向境内机构和个人募集人民币资金(银行自有资金境外使用除外)投资境外金融市场的人民币产品。

标题:央行: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境外投资不得将人民币汇出境外购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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