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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蕊
近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市质监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安消防局联合采访了北京市大中型电动汽车经销商和部分销售门店的代表。据悉,北京将全面清理非法电动汽车,规范道路驾驶。工商部门提醒,如果近期有购买计划,应购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新国家标准的合格汽车,不要购买超标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汽车、四轮汽车和旧踏板车。
由于相对便宜的价格、没有牌照和保险等“便利”因素,电动自行车、三轮电动汽车、四轮电动汽车和老式踏板车在各地广泛发展。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中,这些踏板车不包括在机动车的管理范围内,而是属于广义上的电动自行车的范畴,需要符合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如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市场上和道路上的许多电动自行车已经超过标准,许多车主不遵守电动自行车应该遵守的交通规则,因此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许多地方公共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
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计,2013年至2017年,电动自行车引发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重伤6.35万人,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在过去的五年里,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事故和死亡人数逐年增加,平均每年分别增长8.6%和13.5%。可以说,在电动自行车的治理中,如何平衡安全、秩序和效率已经成为一个全国性的问题。
因此,今年1月,中国修订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一方面,为了适应群众的新需求,提高群众的出行效率,最大速度从20公里/小时调整到25公里/小时,整车重量(包括电池)从40公斤调整到55公斤;另一方面,为了安全起见,加强了电动自行车的脚踏功能,增加了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的安全内容。新法规实施后,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汽车不再生产或销售。
这一次,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于下月全面禁止销售超标车辆,并与其他部门约谈经销商,提醒公众不要购买超标车辆,这是一项旨在增加超标车辆数量的措施。预计执法部门将采取强有力的执法措施,清理市场,确保超标车辆不再上市。然而,去增量只是治理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第一步,消除库存将更加困难。
应该注意的是,新法规将客观地带来新的治理主张,同时考虑到安全和效率。由于新旧标准有相同和不同的要求,新标准发布前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在理论上可以分为几类。在治理过程中,应采取“宽严相济”的原则,并从尊重产权和信任保护的角度进行分类和划分。
符合新旧标准的车辆自然必须被允许上路。对不符合新旧标准的车辆,必须严格禁止其再次上路行驶,并责令非法生产企业采取召回或更换措施,引导消费者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权利,并予以退货和更换。不符合旧标准但符合新标准的车辆应视为符合国家标准。对于符合旧标准但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考虑到商家和车主以前都没有犯过任何错误,原则上仍应允许他们上路行驶。但是,考虑到安全因素,城市可以采取补贴等手段,帮助业主逐步实现自然报废、折价换货和回购。
此外,在消除现有超标电动自行车数量的同时,有必要强调对电动自行车的执法管理。加强电动自行车相关交通规则的宣传,通过严格执法使车主遵守交通规则。
目前,在使用电动自行车的领域中有一种习惯性违法的趋势。在执法不严的情况下,很容易引起舆论反弹。各地要尽快引起重视。一方面,他们决不能再次采取行动,让相关违法行为继续扩大,并使未来的治理更加困难;另一方面,要采取多元化、多路径的治理智慧,稳步前进,以身作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严格执法给群众带来的痛苦和不适。
标题:去增量迈出超标电动自行车治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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