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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6日电近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根据《申报指南》,今年的重点是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创建的资助项目;我们将优先创造现实主义主题和艺术形式,如歌剧、民间艺术、民族歌剧、交响乐和民族管弦乐。
以下是《宣言指南》全文:
国家艺术基金会(一般项目)2019年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国家艺术基金受理社会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并实施监督。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和《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筹资目标
本项目支持创作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发展、体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增强文化自信、体现中国精神的舞台艺术作品;坚持以人为本的创作取向,表达人民的伟大实践和时代的进步要求,突出信仰之美和崇高之美,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创作人民喜闻乐见的舞台艺术作品;提倡创作审美价值高、艺术品位高、艺术个性强、思想深刻、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舞台艺术作品。
(一)已完成项目策划等创作前期工作,2018年4月15日前未安排新的大型舞台剧及作品首映;
(二)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15日,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原创小戏(节)及作品。
今年,我们将重点资助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刻创建的项目;我们将优先创造现实主义主题和艺术形式,如歌剧、民间艺术、民族歌剧、交响乐和民族管弦乐。
二、资金范围
(1)大型舞台剧及作品包括:歌剧、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杂技剧、木偶剧、皮影戏、小剧场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民间艺术(长、中)及创新的跨界融合表演艺术形式。
(2)小戏(节)的项目和作品包括:小戏、独幕剧(含戏剧小品)、小戏、小舞剧、音乐(含独唱、合奏、室内乐、民乐合奏、歌曲和合唱)、舞蹈(含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和群舞)、民间艺术短篇故事(含
第三,资金的数额
根据申报项目的艺术类别、规模、成本等因素,参照申报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艺术基金按以下标准核定。
(一)大型舞台戏剧作品补贴金额:戏剧和戏剧项目不超过250万元;歌剧、舞剧和音乐剧项目不得超过400万元;儿童戏剧项目不超过120万元;杂技戏剧项目不超过300万元;木偶戏项目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皮影戏项目不超过60万元;小剧场戏剧项目不超过80万元;交响乐和民族管弦乐项目不得超过120万元人民币;曲艺(长、中)项目不超过50万元;具有创新、跨界融合特色的演艺形式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2)小戏(节)及作品资助金额:小戏、独幕剧、小戏、小舞剧20万元;戏剧小品项目10万元;独唱、合奏、室内乐、民乐合奏和合唱项目为15万元;歌曲项目10万元;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10万元,团体舞20万元;曲艺短篇小说(包括曲艺小品)10万元;杂技和魔术项目15万元;木偶项目20万元;皮影戏项目是15万元。
四.筹资方法
(1)对于项目资助的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艺术基金将提前拨出总资金的50%作为创意制作的启动资金,主要支持脚本、音乐、编舞、美容设计等核心创意环节;首映式通过后,将拨出总经费的30%;在要求的表演完成并被接受后,剩余的20%的资金将被分配。接受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的演出要求如下:
1.京剧和昆曲不少于15种;
2.有不少于25个地方戏曲、戏剧和小剧场戏剧;
3.儿童戏剧、木偶剧、皮影戏和民间艺术(长、中篇)不得少于40个游戏;
4.歌剧、舞剧、交响乐和民族管弦乐队不少于8个;
5.至少有20部音乐剧和杂技戏剧;
6.有不少于30种具有创新和跨界融合特征的表演艺术形式。
(2)对于项目资助的小戏(节)和作品,艺术基金将提前拨付总资金的70%,主要用于作品的修改、完善和交流;项目完成并被接受后,剩余的30%的资金将被分配。
(三)艺术基金将组织专家对合格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给予滚动支持,并组织修改、改进、交流和推广活动。
V.应用条件
(1)本项目申请人为单位或机构。申报项目的单位或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5年4月30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同级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单位或机构(不含法人单位);
2.依法享有申报项目的完整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3.申请项目的编剧、导演、音乐明星、舞蹈演员等创作人员应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创作人才为主,原则上不超过2名;
4.申请人应拥有稳定的创意表现团队;
5.由多个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申报其中一个为主要申请人,主要合作者应签署同意意见,并在《2019年国家艺术基金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2)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违反了《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在项目未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组织的最终验收之前,项目实施主体不能再申报新的资助项目。
六.归档时间
该项目将于2018年4月15日至6月15日申报。管理中心在申报期间接受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但在截止日期后不予接受。
七.申请程序
(1)申请人应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会(cnaf)网站,按要求填写《2019年国家艺术基金会(一般项目)阶段艺术创作支持项目申请表》,上传申请材料,并将申请表和申请材料邮寄至管理中心。
(二)管理中心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受理;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提供不完整申请材料的,不予受理,并将通知申请人。
(3)申请主体发送的申请材料由管理中心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得退回。请你自己把这些文件备份。
八、申请材料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
(二)同级行政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因机构改革需要重新注册登记的情况;
(三)申请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应提供营业演出许可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收支决算)和本年度1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项目,或者涉及民族和宗教内容较多的项目,必须向省文化行政部门提供审查意见;
(6)如果项目的剧本或剧目是改编或移植作品,应提交原作品的副本和该作品改编和移植的授权协议;
(七)申报项目时,如有邀请创意人员,应提交意向书或协议书复印件;
(八)申报大型舞台剧及作品创作资助项目,需提交已完成的剧本及相关导演解说、舞蹈设计图纸或草图(灯光设计、人物造型设计、服装设计)、音乐样本及乐谱等。如果你申请舞剧资助项目,你必须提交一些舞蹈编排视频。申报杂技戏剧资助项目,必须提交部分节目录像。申报交响乐和民族管弦乐队资助项目,必须提交艺术构思、完整或部分音乐样本等书面和视听材料;
(9)如果你申请小型戏剧(节日)和作品资助项目,你必须提交完整的带字幕的表演视频;如果你申请小型歌剧、独幕剧、小型舞蹈、民间艺术短片(包括民间艺术)、木偶和皮影,你必须提交作品剧本;如果你申请独奏,合奏,室内乐和民间音乐合奏资助项目,你必须提交作品。
(十)申请材料在网上提交后,一份下载、打印并邮寄至管理中心。申请材料为书面材料的,应当统一印制在a4纸两面,装订成册,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请材料中的照片尺寸应为8英寸至10英寸,应夹在书面材料中,不要捆绑在一起。如果申请材料是照片、音频和视频文件,电子文件必须存储在u盘中并一起邮寄。音频文件的格式应该是wav或mp3,视频文件的格式应该是mov、avi、flv或mp4;
(11)申请材料应于2018年6月15日前邮寄至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评估部(以邮戳或送货单为准)。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葛花大厦甲座16楼C-101室。邮政编码:100007,联系电话:400-025-9525。邮寄时,请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注明“申请”。
九.签署实施
(1)申报项目确定为资助项目后,管理中心将与申报主体签订《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请表》是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项目申请后,申请人应根据艺术基金的安排,同意参加艺术基金举办的出版、演出等公益活动。
X.监督和验收
(1)资助项目验收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如确需延期竣工,必须在2019年10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二)管理中心将按照《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对资助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并组织专家对资助项目进行最终验收。对于多个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及时将项目资助信息告知所有合作伙伴,负责在实施过程中与所有合作伙伴进行协调,并作为责任方接受审计和监督。
(三)申请人应确保申报的项目在申报和后续实施过程中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如有违反,举报主体应依法承担一切责任。艺术基金对申请人与第三方之间的争议或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四)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中心有权对项目进行复审,并采取暂停资助、终止资助、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撤销项目资助、暂停申请人三年内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根据其严重程度,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机构的责任:
1.申请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2.项目实施内容、支出和成果等存在重大差异。和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
3.申请人有欺诈、挪用资助资金、违反《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等其他情形的;
4.申请人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XI。其他
(一)基金资助项目在首映式验收前,未经管理中心书面同意,实施主体不得安排基金资助项目的出版、演出或销售。上述活动必须通过验收测试后才能进行,项目应在相关材料的显著位置标明“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
(二)支持项目验收,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材料。
(3)艺术基金对申请人与第三方在项目申请和实施过程中的争议不承担任何责任。
(4)管理中心对本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标题:国家艺术基金重点资助2019年度哪些舞台艺术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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