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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了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王勇国务委员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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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

(五)成立国家健康保险局。为完善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做到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疗保险、医药“三结合”改革,更好地保障患者医疗。 该计划提出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进行整合,并将国家医疗保险局设立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计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险基金,完善全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和监督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的实施,监督管理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机构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同时,为了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效率,将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标题: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 保障病有所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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