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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女士,一位80多岁的老人,推着三轮车经过十字路口时被苗撞倒。苗便开车走了。之后,牛女士被两辆机动车撞倒,当场死亡。交通队证实,苗是主要责任人,另外两辆车的司机是次要责任人。5月10日,通州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一审判处苗交通肇事罪3年6个月。

原告称,1月19日下午5时20分左右,被告苗某驾车从北向南行驶至北京市通州区六环路西侧丛林庄路时,将推着人力三轮车的牛女士撞倒。苗某随后驾车离去,牛女士被两辆机动车撞倒,导致牛女士当场因颅脑损伤死亡。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表示,事故主要是苗造成的,后两辆车是次要的。1月19日9点18分,苗报警自首。

撞倒女子后逃逸 男子被判3年半

根据起诉,苗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并在事故发生后逃逸,应追究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通州法院认为,苗违反交通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并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他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在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应依法处罚。苗主动去报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他自首了,可以从轻处罚。

一审中,通州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苗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标题:撞倒女子后逃逸 男子被判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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