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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家大型经纪机构了解到,该机构不仅进行了相应的梳理工作,甚至暂停了所有私募股权产品的销售。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新资产管理条例)发布不到一个月。公开发行、私募、经纪等机构已对细则进行了详细解读,有些机构甚至开始进行整改。
近日,国家商报记者从一家大型经纪机构了解到,该机构不仅进行了相应的梳理工作,甚至暂停了所有私募股权产品的销售。
据记者了解,该通知下发到各分行后指出,“最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601988)、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新的资产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的资产管理条例对投资者准入和适当性管理有了新的规定。目前,总部正在整理相关落地政策措施。”
重点是通知中进一步指出“A公司选择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B证券积极策略X资产管理计划和持续营销产品目前正在销售,具体销售时间另行通知。请为顾客做好工作。解释工作。”
记者向券商人士证实,该券商人士称,“目前,确实所有私募都不能出售。最近,他们只能出售公开发行的股票。”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的《资产管理条例》中,除了在产品方面突破了仅赎回、净值转换、个人投资者门槛略有提高等规定外,新的《资产管理条例》还规定,资产管理产品可以投资于另一层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受托人可以是私募基金管理人。”
对此,一些私人投资者表示,“这实际上是明确允许其他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于私募股权基金,这无疑是对具有真正投资管理能力的私募股权机构的一大利好。在过去,私募股权处于尴尬的境地,因为它不是一个有执照的机构,大多数只能使用渠道模式与机构合作。如今,双方的合作得到了法规的支持,私募可以逐渐走出灰色地带。可以说,新的资产管理条例将为双方今后的直接合作打开一扇窗。”
“这不仅是私人股本行业的声音,也是许多机构的需求。”上述私人投资者进一步表示。
标题:资管新规后机构“出手” 有券商暂停销售私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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