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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位老朋友的建议下,一位出租车司机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电费用于改装电表,并从中收取了改装费。

福建法治日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6日-来自省城的出租车司机林谋明,久别重逢的建瓯老朋友,偶然发现一个独特的生意,用自己的技术帮助电力公司改装电表,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电费,并从中收取了可观的改装费。在八个多月的时间里,他为五家企业改装了电表,并收取了27000元的改装费,但国家却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然而,他们认为是秘密的罪行终究被发现了。5月17日,世界电信和信息安全日即将到来,建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公布了一起窃电案。

出租车司机的“独门生意”

改装电表的工具

在工厂里改装电表,可以节省一半的电费

建瓯市方道镇36岁的村民周某几年前在当地开了一家竹制品厂,并继续将利润用于扩大生产,工厂保持正常运转。

2015年10月2日晚,周在工厂办公室闲坐着,他的熟人姜谋成开着他的车,一个年轻人不请自来。

周叫了两位坐下,而江牟成则开门见山地说他要省钱。周笑着问他:好吧,告诉我,你能帮我省钱吗?

我可以救你一半!

省下一半的钱?太神奇了吗?周半信半疑。

姜谋成告诉周,他是福州的一名电工,他可以修改电表以减慢速度,节省10%到50%的电费,甚至连供电站都找不到。

闽北农村有不少像周这样的竹制品厂,规模小,车间简单,主要加工一些简单低档的竹制品成品和半成品,附加值低。扣除原材料、水电费、人工费和其他费用后,剩下的利润很少,主要靠步行的量。如果市场状况不佳,收款困难或客户欠债,大多数客户都会赔钱。

听蒋某某说电费可以省下一半,周就有些感触。现在做生意不容易,每月8000元的积蓄也相当可观,一年近10万元,相当于一年多赚10万元。最重要的是供电站还没有发现,这意味着高回报和零风险。考虑到这一点,他说工厂将在几天后放假,然后再更换。蒋某某提出用第一个月节省下来的8000元作为电表改装的手续费,周欣然同意。

出租车司机的“独门生意”

2015年10月5日,工厂放假。当天下午3点左右,周就已经通知了江某某到厂里来。他们到达工厂后,努力工作了一个多小时,修改了电表。

第二天早上,周把钱转到了姜谋成的银行账户上。当他第二个月支付电费时,他发现电费只有前一个月的一半。一些公司偷电,警方立案调查

2016年12月初,南平电力公司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了筛选,发现建瓯市方道镇的许多大型企业纷纷私开电表。未经允许打开电表的唯一可能是偷电。随后,公司将向建瓯供电有限公司发送有电表开通记录的可疑用户名单,请求组织调查。

随后,建瓯供电有限公司方道供电所配合公司的用电检查人员,利用线损异常分析,根据用电量的波动情况,逐一检查清单上的企业电表。

嫌疑犯认出了犯罪现场

12月12日,电检人员到周某竹制品厂现场用电度表检查核实,发现该厂有大量窃电。检查人员制作了现场工作记录卡和窃电通知,并由用户签字确认。

12月15日,供电公司与建瓯市质监局合作,将周部分竹制品厂的电表封存,以备下次检查,并更换新的电表。

此后,经供电部门排查,方道镇发现更多企业和个人窃电,甚至远离建瓯市的竹木公司也有大量窃电。

经初步计算,这些企业的窃电金额从数万元到十多万元不等。此外,该镇有10多个家庭用户窃电,但窃电量相对较小。

12月20日,方道供电所所长徐向方道派出所报案,提交了现场校验记录、初步计算结果和窃电通知,要求公安机关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电表进行详细检查,同时要求立案调查。

该公司董事徐报告称,涉案公司的老板最初解释说,从2015年10月起,当地的牟城和一名外国男子前来介绍电表改造,承诺改造后电费会大幅降低,但供电公司查不出来,事后向老板收取了数千美元。

从目前情况看,该镇发生的一系列窃电行为不是个别案件,而是具有规模大、范围广、数量大的特点,给国家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并被怀疑为窃电。方道派出所对这一系列案件立案侦查,并与建瓯市刑侦大队的反抢劫专业队伍组成工作队进行调查。

仅仅因为贪婪而因盗窃被捕

在警方的强大压力下,2017年1月5日至2月20日,涉案五家企业的老板李默珍、周友友、姜默生、黄默欢、陈某艮先后向公安机关自首。

经审理,五名犯罪嫌疑人供认,为了减少企业电费,将电表交给姜谋成介绍的外国人进行技术改造,改造费用2000元至8000元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

1月26日晚7点,姜谋成在市区官浦街一家酒店被捕。

经审理,姜谋成供认,自2015年10月以来,他多次介绍年轻人林谋明给5家企业和10名个人用户改装窃电电表,并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改装费。除了与林谋明有盗窃嫌疑外,姜谋成还将家中的电表交给林谋明进行改装。经查,截至案发时,窃电时间长达15个月,窃电金额超过6700千瓦时,窃电电费超过3300元。

2月13日下午2点左右,林谋明在福州市济南区某小区的家中被捕。与此同时,改造电表的犯罪工具被没收。

林谋明到案后,经姜谋成介绍,收取改装费为五家企业改装电表。他承认犯了盗窃罪。

林谋明,39岁,福州市仓山区人,高中毕业后在一家私人电器修理厂当学徒。一年多以后,他掌握了修理电器的技能。有了这个基础和他自己的想法,他学会了窃电技术。后来,当修理店被拆除时,老板关上门,转而去学开车。30岁时,他在建瓯市方道镇遇到前妻,结婚生子,然后回到家乡建瓯方道居住。与前妻离婚后,他回到福州开出租车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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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庆期间,林谋明回到自己的房间举行婚宴,并会见了他的老朋友姜谋成。那天晚上,姜谋成邀请林谋明在家喝一杯。他们聊天,谈论更换电表和窃电。姜谋成知道林谋明有这个本事,他说当地有很多竹木加工厂,耗电很多,每月的电费也不是小数目。如果电费大幅下降,他们肯定会愿意修改。他们一拍即合。

几天后,姜谋成带着林谋明去了熟悉的竹木制品厂为电表的改装进行游说。我听说对电表稍加改动,每个月就能节省数千美元的电费,但供电站还没找到,老板们被说服了。10月3日和5日,他们为两家制造商改装了电表,分别收费2000元和8000元。

2015年11月、12月和2016年6月,姜谋成招募了三家企业为林谋明改装电表。林谋明放下出租车生意,从福州赶来。他花了一两个小时改装它,几千元很快就到了。

参与退还窃电费用的人被判刑

经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测,5家企业的窃电时间从6个月到1年零2个月不等,窃电金额从6.1万千瓦时到26.7万千瓦时不等,窃电费用从4.1万元到17.7万元不等,总窃电费用超过57万元。为了改装计价器,他们向林谋明等人支付了27000元。

姜谋成和林谋明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并于3月4日被捕。

周和其他五名涉案企业主被取保候审,于3月3日被捕,并于3月8日被移送监视居住。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涉案的5名老板将窃电电费退还给建瓯供电公司,建瓯供电公司出具了谅解函,表示对其行为的理解。

2017年11月23日,建邺市人民法院认定七名被告的行为构成盗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审判决:判处林谋明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姜谋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陈某艮、黄默焕、周友友、姜慕生、李默珍有期徒刑3年至1年,缓刑4年至1年,并处罚金12万元至2.5万元;被告人林谋明缴获的犯罪工具被没收,其非法所得2.7万元被继续追回并上缴国库。

出租车司机的“独门生意”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林谋明、姜谋成不服,提起上诉。

2017年12月19日,经审理,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两被告的上诉理由,认为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审批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量刑适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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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窃电构成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许多人认为如果发现窃电,最好的办法是接受罚款。事实上,如果窃电构成犯罪,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窃电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回电费,并处以应缴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通讯员刘建成本刊记者唐先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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