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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web Report]据venturebeat报道,大约六年前,一个联邦陪审团裁定三星侵犯了苹果iphone的五项设计专利,并要求三星支付超过10亿美元(约64亿元人民币),三星为此上诉数次。当地时间周四,陪审团重审此案,并就损害赔偿达成一致,并将赔偿金额修正为538,641,656美元(约合34亿元人民币)。
苹果诉三星电子侵权案始于2011年4月,当时苹果指控三星的一些智能手机侵犯了包括专利和商标在内的iphone发明。2012年8月,苹果公司胜诉,并获得了10.49亿美元(约合67亿元人民币)的初始损害赔偿,但随后双方因法律问题和损害赔偿纠纷被迫回到法庭。在第一次裁决后,三星向苹果支付了5.48亿美元(约35亿元人民币)的赔偿金,另有3.99亿美元(约25亿元人民币)的赔偿金待定。
在最近的重新审查中,关键问题总是围绕着制造品的适当定义。具体来说,在计算苹果遭受的损失时,它是根据三星侵犯的五项iphone专利的具体价值来计算的,或者是根据包括这些创新的手机的总价值来计算的。
如果一部600美元的手机包含300美元的侵权苹果专利配件,三星可能会辩称它只给苹果造成了300美元的部分损失,而苹果可能会说它300美元的创新帮助三星销售了它600美元的手机。
2016年12月,美国最高法院驳回了下级联邦法院的重审请求,以确定整个手机或其部件是否为独立的工业产品。
去年10月,联邦法院下令陪审团对这一问题进行审查,并通过了一个包含四个因素的新标准:
1)原告专利要求的设计范围,包括图纸和文字说明
2)整个产品的设计比较突出
3)从概念上讲,设计是否与整个产品完全不同
4)专利设计与产品其余部分之间的物理关系,包括该设计是否是可由用户或销售者从整个产品上拆卸下来的独立组件,该设计是否包含在与产品其余部分分离的组件中,以及该组件是否可单独销售。
不足为奇的是,各方都将损害赔偿标准极化,以说服陪审团找到平衡。三星索赔2800万美元,而苹果索赔10亿美元,称三星侵犯其专利数亿甚至数十亿次。
陪审团的裁决包括三星因侵犯苹果设计专利而获得的533,316,606美元赔偿和因侵犯其实际专利而获得的5,325,050美元赔偿,总额超过5.386亿美元。
这一数字大致处于两家公司的薪酬标准中间,但高于首次重审时的3.99亿美元,这意味着苹果胜诉。
苹果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三星公然抄袭我们的设计是事实。我非常感谢陪审团的服务,我很高兴他们同意三星应该为抄袭我们的产品设计付出代价。(小狐狸)
标题:苹果三星设计专利侵权案复审裁决:苹果再胜 获赔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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