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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该市将正式进入汛期。最近,北京市修订了《北京市防洪应急预案》,明确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设立防洪机构,形成市、区、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四级防洪责任制,各级河道主管也将加入防洪队伍。

据了解,在修订后的《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中,成员单位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已经进行了调整。在“1+7+5+16”的基础上,增加了市体育局和市网办作为成员单位。同时,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防洪机构,形成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防洪责任制。各级河道主管也将参与防洪任务,在防洪监督、河道清障监督、水毁工程修复协调中发挥作用。

全市乡镇街道需设防汛机构

同时,规划强调各区要制定防洪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及时启动避难场所,做好救援、救灾、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辖区内城乡一体化、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安全;确保泄洪渠道畅通;负责防洪和道路、桥梁等设施的应急处理,紧急情况下采取封路措施。

计划中还增加了“加强监督检查”的条款,要求各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在汛期到来之前,在基层进行检查监督,如有重大投诉,要加强对易受灾地区和重点部位隐患的排查,确保基层单位的安全。防汛工作职责、计划、队伍、物资、措施、人员是否到位;市、区纪检监察委员会在汛期加强了对各级防汛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并对防汛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

全市乡镇街道需设防汛机构

与此同时,该计划还侧重于改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明确市、区防汛指挥部与天津、河北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市防汛指挥部可以根据防汛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与天津、河北进行联合调度和联合救援。加强京津冀跨境地区、上游、重点部位和灾害多发地区的信息监测;增加防汛应急准备的内容;暴雨预报发布后和预警信息发布前,明确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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