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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和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是我国第一个专门规范土地二级市场的重要文件,提出建立产权清晰、市场定价、信息收集、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
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了以政府供给为主的一级土地市场和以市场为导向的二级土地市场。在城市,国家拥有土地所有权,但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相对而言,二级土地市场发展滞后。
自然资源部所有者权益司副司长王伟表示,《指导意见》明确了土地出让的形式,将所有导致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行为都视为土地出让,并实施统一监管。通过优化出让交易规则,完善土地分割或合并出让政策,实施差别税费等改革措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存量土地进入市场。
针对长期存在的划拨土地出让不规范问题,《指导意见》规范并简化了审批方式。就土地抵押而言,自然人和企业显然都可以成为抵押人。支持企业投资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以有偿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融资。
自然资源部开发利用司副司长陈国庆表示,与一级土地市场相比,我国二级土地市场长期处于自发分散状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交易规则不完善。相关管理规定比较分散,大多起草较早,限制较多,难以满足当前发展需要;二是交易信息不对称,市场未完全形成,交易机会不足;第三,交易平台不规范。另外,在一些地方,交易程序复杂,环节多,周期长,市场不够规范,矛盾纠纷频繁。
王伟表示,《指导意见》创新了运作模式,解决了在哪里交易、由谁交易、如何交易的问题。各地要在现有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土地交易平台或机构的基础上,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收集二级土地市场交易信息,提供交易场所,大力推广网上交易。同时,优化交易流程,明确相关规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交易,也可以委托平台进行公开交易。政府应加强事后监督。对于异常价格,政府可以依法行使优先购买权,维护市场的平稳运行。
据了解,中国还将加强信息交流与共享,特别是加强交易管理与土地相关司法处置、土地相关国有资产处置、土地相关股权转让和房地产登记之间的联系和信息共享,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和建立完善的联动机制,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记者黄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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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自然资源部解读土地二级市场新规——自然人、企业均可作为土地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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