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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名律师,但十年来他一直致力于成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成员。他说,他将不遗余力地促进中国的法制建设
文《法人》记者
“我今天开车,不能喝酒。”
“少喝点,你以后可以叫它司机。”
这似乎是今天晚餐中最常见的对话,在我们这个葡萄酒文化大国很难找到。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列为“犯罪”。正是由于刑事强制措施的规范,“酒后不开车,酒后不开车”逐渐深入人心。
这一切都与律师有直接关系。他是石杰,第11届和第12届CPPCC全国委员会委员。正是他不遗余力地推动“酒后驾车入刑”,才导致了现在的“危险驾驶罪”。
在2018年的两会上,石杰仍然密切关注着会议的进展,但他感到轻松了很长一段时间。连续10年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的丁伟,已经成功地完成了他的职责,现在交接了接力棒。
在过去的10年里,石杰一直专注于参政议政,共提交了120多份提案,被称为CPPCC的“劳动模范”。提案的内容涉及立法、司法、依法行政、民生和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如酒后驾驶、完善试用期制度、制定《公民救助行为保护法》、保障农村学生安全上学、规范渣土车相关立法、将毒品驾驶投入监狱、立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律师权利、提高政府环保责任、改革出租车行业、改革机动车年检制度等。这些建议是经过实地调查、考察和充分论证后提出的。它们一经提出,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巨大反响。
依附于法律
如今,著名律师石杰首先学习的是林业勘测设计。1984年毕业后,石杰被分配到四川林业勘测设计研究院工作。在设计院工作期间,石杰对法律产生了兴趣。
1988年,丁伟参加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之后在四川大学获得了法学硕士学位。“从那时起,我就全身心地投入到法律专业的学习中,并开始坚定地把法律作为我人生的专业方向。”丁伟告诉《法人》记者。
“我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后,被调到四川林产品公司担任法律顾问。因此,直到1995年底,我辞职并成立了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当谈到当年的职业选择时,丁伟的发言充满了淡淡的阴云。然而,放弃“铁饭碗”和追求那个时候未知的梦想需要极大的信心和勇气。石杰说,他是中国法治建设的见证人和见证者,他参与并见证了中国法制的不断完善。
2009年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布了对2008年底孙伟铭无照醉酒驾驶案的判决。一审法院认定,孙伟铭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孙伟铭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09年9月8日上午,四川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将判决改为无期徒刑,剥夺了他终身的政治权利。作为孙伟铭的律师,史洁也是众所周知的。
“在代理这个案子时,压力特别大,主要是因为舆论。事实上,我们在本案中免费为他辩护,这是因为孙伟铭的父亲一再要求我做他的二审辩护律师。许多朋友劝我不要接这个案子,说它对我有害。”许多年后,我们仍然可以从丁伟的话中读出那一年的艰辛和压力。
丁伟告诉《法人》记者,孙伟铭那一年没有上大学,很早就出来工作,靠自己的努力闯出了一片天地。事发时,孙伟铭已经是成都一家大型it公司的部门主管,而那天恰好是他叔叔的八十大寿。亲戚们用晚餐来庆祝,他轮流尊敬长辈,在餐桌上喝了很多酒。“孙伟铭是一个非常勤奋的年轻人。没有这次事故,他本可以获得很多美好的生活。因为酒后驾车,他自己的未来也就没了,几个家庭都被毁了,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痛苦。”
作为一名后卫,丁伟后来一直在思考。他认为危险驾驶实际上是一种行为犯罪和故意犯罪,应该有相应的法律来限制这种行为。然而,当时只有“交通肇事罪”,不足以起到警示和预防作用。经过充分的调查和准备,在2010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丁伟提出了增设危险驾驶罪的建议。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行为”定为犯罪。酒后驾驶的刑事责任写入了法律。
由于这一犯罪的引入,酒后驾驶造成的伤亡人数逐年大幅下降。此后,2012年,针对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社会现象,丁伟提交了“吸毒进监狱”的提案;2014年,它提交了《关于改革机动车年检制度的建议》,建议少于7个座位的私家车应免于检查;他连续五年向全国人大提交“超员、超限、超速”提案,2015年8月29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将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列为危险驾驶罪等。
两名CPPCC全国委员会成员
他于2003年当选为四川省CPPCC市委员,2008年当选为第11届CPPCC全国委员会委员,2013年当选为第12届CPPCC全国委员会委员。石杰是四川省第一位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律师。当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只有11名律师。
“国家赋予我参与政治、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我对此深感荣幸,我永远记得这一责任的分量。”现在,丁伟告诉记者,他仍然痴迷于参与和讨论国家事务的工作十多年了。
自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以来,石杰逐渐缩短了律师执业时间,积极适应职责的变化,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履行参政职责上。每年,他都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参加由CPPCC、统战部等部门组织的研究和座谈会,认真思考和充分论证他的建议。
“仅在2015年,我就飞行了70多次。每周,我都会飞到各个地方参加研究。然而,在履行我的职责时,我经常告诉自己,我应该是一个“三心二意”的人。“三心”就是用心去发现问题,认真准备提案,勇敢面对舆论;第二个意思是大局感和奉献精神。”丁伟坦率地说,他很累,也很开心,因为责任是神圣而重大的。
作为两会的提案明星,石杰每年都有20多个提案,而不到十几个。在过去的10年里,他以民生建设和法治建设为重点,提交了120多项提案、社会状况和公众意见等。,并被誉为“CPPCC劳动模范”。
例如,《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颁布后,石杰发现债务人配偶的财产权益保护存在疏漏,这对债务人配偶极为不公平,公众对此规定也有很大意见。因此,建议建立日常家庭代理制度和夫妻共同债务的相互签字确认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充分采纳了这一建议,发布了《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例如,针对现实生活中大量见义勇为行为不能得到法律鼓励和保护的立法缺陷,石杰呼吁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特殊保护。只有从制度上解决救助者的担忧,才能鼓励公众的救助行为,促进健康趋势。2017年,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民法通则》,对石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做出了积极回应。
“每个人都可以看到一些问题,但议员也应仔细论证,考虑现行法律制度是否合理以及如何加以改进,并向立法者提供想法。我的一些建议来自研究。”在史杰看来,仔细准备提案是成员们的一项必要成就。
石杰一再呼吁尽快建立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该提案于2017年被写入《民法通则》;他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建议》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视,从而推动了重点领域的改革试点;他提出的“以毒攻毒”、“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保障证人出庭作证”和“建立长效网络举报受理制度”等建议,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很大反响,并被充分采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重新开始
除了因宣传“酒后驾车”被国家法律办公室和中央电视台授予“2011年十大法治人士”的称号外,2001年石杰还获得了首届“四川省优秀青年卫士”的称号;2002年,他获得第三届“中国杰出青年卫士”称号,成为中国律师界两个首次获此殊荣的代表之一;2005年,他在中国12万名律师中脱颖而出,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2006年,被中共四川省委列为省委直接联系的首批136名高层次人才之一;2007年1月,被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授予“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称号;2014年11月,他被统战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中华全国工商联联合授予“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秀建设者”荣誉称号。
“这些荣誉浸透了我个人的汗水和辛勤工作,我可以面对荣誉。我有点真诚和害怕。荣誉对我来说更是一种激励。”丁伟说,“奉献”不是崇高的理想主义,而是脚踏实地地付出更多的时间、精力甚至金钱来承担这一责任。
为了兑现这些承诺和荣誉,在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的那些年里,石杰牺牲了自己管理律师事务所和从事法律工作的时间,投身于政治。
“因为我把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履行职责上,所以不能兼顾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关注,影响了律师事务所的发展。”2013年2月,史洁领导了一家成立近20年的律师事务所,并与另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合并。
“尽管如此,我仍然相信,我的努力和努力能够促进立法和司法,能够为我的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和信任,树立良好的律师形象,为律师成为一个新的阶层打下坚实的基础。这也是我最满意的事情。”丁伟非常清楚放弃一切。
2016年底,成功完成10年工作的石杰带领原团队从合并后的律师事务所离职,回到20年前的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一切似乎都回到了起点。这一次,他仍然有自己的理解和信心重新开始。
当记者问及他是否还有信心带领律师事务所重现辉煌时,石杰给出了坚定的回答。
“鼎立未来的发展方向是综合精品,我们的专业实力仍然很强。第一个方面是房地产,第二个方面是充当科技企业的法律顾问,第三个方面是刑事辩护。我仍然有信心带领鼎立再次变得更大更强。”
在采访中,石杰还告诉记者,“地平线”并不局限于个案和行业,而是跳出了阶层和部门的利益格局。律师的地位不是基于上诉,而是基于实际行动。只有履行他们的社会责任,外界才能改变他们对律师职业的看法。
“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的新成员中,共有来自全国各地的17名律师参加了为法治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活动。我对此感到非常高兴,并真诚希望今后有更多的律师能够在CPPCC的讲台上展示他们的技能和能力。””丁伟说道。
石杰
律师,四川大学法学硕士,高级律师,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先后担任第十一届、第十二届CPPCC全国委员会委员、公安部特聘监督员、四川省公安厅特聘监督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特聘调解员、四川省知识分子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律文献科学研究会理事、四川省法学会理事、四川省法学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师范大学兼职教授、西南民族大学客座教授、四川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
(主编:冀hn003)
标题:施杰:立德立言 无问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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