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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生态环境部集中采访了石柱、重庆、玉林、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江西省宜春市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国家环保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最近生态环境部的专项督察发现,中央环保督察在石柱、玉林、伊春的整改不力,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采访要求三市县认真对待中央环保督察的整改任务,严禁表面整改、敷衍应对和蒙混过关;严格管理自然保护区,不要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寻求暂时的增长。在采访中,石柱县委、县政府、玉林市、宜春市政府的负责人都表示,他们真诚接受采访,正视问题,提高自己的地位,博采众长,完善机制,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到位。

环境部约谈石柱等三市(县)负责人

石柱县正在为自然保护区“瘦身”以应对整顿

据采访,石柱县未能纠正中央环保督察分配的问题。

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和“绿盾2017”专项行动明确要求,对侵犯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整改,依法问责。但是,石柱县党委和政府并没有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区内违法项目的清理和撤并,而是采取了“瘦身”自然保护区的方法进行整治和混日子,甚至在2018年3月试图缩小自然保护区的范围。

检查人员还发现,位于自然保护区的青鱼新建材仍在违法建设中;除了非法建设工业园区外,保护区内还有8个非法建设项目,其中3个位于核心区,1个位于缓冲区。已经开展的问责工作存在着避重就轻的问题,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榆林市自然保护区面积减少了近90%

在采访中,刘长根指出,玉林市也对中央环保督察的整改工作持否定态度,采取了无效措施。为了给博白县张云飞风电场工程和人工经济林建设让路,在划定那林自然保护区时,擅自将大面积的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移出保护范围,建议将自然保护区面积减少87.7%。即使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部门再次要求修改划界方案时,2018年3月又再次提出划界方案,提出将保护区面积减少86%,对中央环保检查员的整改要求反应消极,性质恶劣。

环境部约谈石柱等三市(县)负责人

检查人员发现,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后,玉林市没有认真组织整改,2017年要完成的南流江污染治理项目没有全部完成。2018年第一季度,南柳河干流玉林市的水质降至劣ⅴ类。根据整改要求,重点支流畜禽禁入区尚未划定,支流污染控制方案尚未制定。南流江49条支流中有30条水质劣于五级

宜春市“面改”问题突出

刘长根还指出,专项督察发现,伊春市未能纠正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问题,工作松懈且不真实。2016年7月,督查组交办的伊春市远大化工臭气扰民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在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新建住宅。

宜春市“面改”问题突出。经媒体曝光和现场检查,发现整改方案中包含的宜丰工业园区7家铅酸蓄电池企业废水零排放要求未落实到位;江西长新供电公司长期以来利用雨水渠道排放含铅废水。自2018年1月以来,它甚至在厂区非法掩埋了约200吨含铅污泥,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整改方案明确提出,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在2016年底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宜春在2018年2月报告完成了整改任务,但在2018年5月,检查员发现全市62个混凝土搅拌站中只有15个完成了整改。

标题:环境部约谈石柱等三市(县)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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