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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中信经纬客户1月19日电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报道,近日,温州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以下简称CPIC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CPIC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虚构中介业务收取费用,未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
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财产保险公司乐清分公司员工郑将其汽车保险业务的一部分挂靠于浙江永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乐清营业部(以下简称永顺代理乐清营业部),所涉保费金额为171,999.18元。财产保险乐清分公司向永顺代理乐清营业部支付相关佣金38,644.63元后,郑收到永顺代理乐清营业部业务员返还的现金佣金33,620.28元。
时任CPIC财产保险公司乐清分公司经理的吴泽忠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虚构的中间业务收取费用,未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订,下同)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温州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责令CPIC财产保险乐清分公司改正,并处以五万元罚款。根据《保险法》第171条,决定对吴泽忠进行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太保产险乐清支公司及一高管遭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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