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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财经消息北京时间3月15日,上海创源律师事务所徐峰律师团队发布了2018年证券投资者索赔的八个典型案例,与投资者分享。以下是全文。

在过去的一年里,可以说投资者索赔诉讼领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就好消息而言,公司债务索赔和内幕交易索赔有所突破;就坏消息而言,地方法院的裁决标准不统一,投资者索赔的司法裁决标准有待提高。按照惯例,我们在过去的一年里整理出了投资者索赔诉讼领域的八个典型案例,并与众多投资者和关注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人士进行了分享和交流。

股市维权特辑一:2018年证券投资者索赔八大典型案例

一、国内公共债务债权超过投资者日债权的首例

2012年底至2013年初,投资者因日内债务而提出索赔。经过五年的坚持,数百名日债投资者在2018年初相继获得了补偿。这是中国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投资者赢得索赔。在案件开始时,许多律师和法律专家对公司债券投资者的索赔并不乐观,但经过研究,我们认为胜诉的可能性很大,于是我们开始了本案的维权诉讼。自2015年年中以来,已被法院受理,先后经历了南京中院一审投资人胜诉和江苏高院二审投资人胜诉。此外,该案被评为2017年江苏法院十大经典案件之一,评价认为该案弥补了现行法律的空白。

股市维权特辑一:2018年证券投资者索赔八大典型案例

二、上市公司不受处罚是否补偿投资者?杜松股票投资者索赔案(600077,诊断股票)

杜松股票的投资者索赔案也经历了四年多。当时,证监会没有处罚杜松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只处罚了少数高管。后来,我们代表投资者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长时间的等待,法院退回了这些材料,认为它们不符合接受的条件。我们认为,如果我们不接受这个案子,我们应该作出裁决,并要求再次接受。此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杜松股票投资者的索赔,我们代表投资者向浙江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浙江省高级法院认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受理此案是错误的,裁定撤销一审判决,要求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杜松股票案后,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投资人的申请,裁定杜松股票对投资人进行全额补偿。杜松股份拒绝受理,并向浙江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该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7年,在强制执行后,投资者获得了补偿。这种情况下有两点。首先,中国证监会只惩罚了负有责任的高管,而没有惩罚上市公司。它能起诉上市公司并要求赔偿吗?这个案例证明它可以。最后,我们只起诉了上市公司,但没有起诉被处罚的高管。二是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存在多项虚假陈述,经立案调查后继续在年度报告中作出虚假陈述的,可以将立案调查后年度报告的公布日期作为实施日期,后续虚假陈述的披露日期作为披露日期,而不一定以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日为披露日期,以初始虚假陈述的年度报告的公布日期作为实施日期。

股市维权特辑一:2018年证券投资者索赔八大典型案例

第三,虚假陈述披露日认定了最具争议的大智慧投资者索赔案

2017年最具争议的案例是大智慧投资者的主张。本案亮点:第一,本案投资者索赔的标的已经超过4亿元,这是近年来罕见的;二是该案一审判决突破了管辖法院等法院的裁判惯例,宣布将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预先通知作为披露日期,引发了投资者索赔领域的巨大争议;第三,本案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被判承担全部连带责任;第四,法院以熔断为由扣除了30%的系统风险。目前,本案最早开审的案件仍处于等待二审结案阶段。二审如何判决将直接影响上海投资者债权的司法实践,我们预计判决将于近期下达。

股市维权特辑一:2018年证券投资者索赔八大典型案例

第四,高举旗帜,轻轻放下金亚科技(300028,诊断)投资者索赔案

2018年元旦前后,金亚科技投资人索赔案一审判决,法院裁定金亚科技将赔偿投资人12.29%的损失,引起了很大争议。本案亮点:第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何扣除系统性风险?第二,当上市公司违规时,负责任的高管应该如何承担责任?在本案中,法院裁定金亚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和金亚科技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第三,本案还有第一个案例,即在一审判决时,中国证监会只发出了行政处罚的事先通知,但没有进行正式处罚,法院仍然裁定投资者胜诉,这是中国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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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法院没有承认系统风险的典型案例。景(300399,诊断)投资者索赔案

李景田投资者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均认定不存在系统性风险,李景田应赔偿投资者100%的损失。截至披露日,近90%的系统风险从金亚科技案例中扣除,60%的系统风险从创兴资源(600193,股票咨询)案例中扣除。这个案子又被拷问了。在证券投资者索赔的情况下,应如何扣除系统风险?为什么这么随意?无论是在如何确定披露日期的问题上,还是在如何扣除系统风险的问题上,事实上,目前地方法院的标准完全不同,导致投资者不知所措。我们认为现在是最高法院修改司法解释统一标准的时候了。

股市维权特辑一:2018年证券投资者索赔八大典型案例

第六,国内首例内幕民事赔偿案,光大证券(601788,诊断股票)内幕交易案

我们于2013年启动了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件,并于2017年全部结案。这是中国首例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件,也可能是世界上首例最复杂的内幕交易民事索赔案件。它涵盖了基金、股票、股指期货等领域的内幕交易民事索赔,为中国证券期货领域的投资者民事索赔开创了先例,将载入史册。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存在大量内幕交易,未来投资者应参照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的相关规定,积极主动地对内幕交易提起民事诉讼。

股市维权特辑一:2018年证券投资者索赔八大典型案例

第七,二审胜诉,执行陷入困境的海润光伏投资者索赔案

自2015年10月以来,海润光伏投资者的索赔已经开始,总体上是顺利的。开始时,甚至有些案件已经达成和解,但和解的比例并不计算在内。然而,在过去一年左右的时间里,没有任何案件得到解决,所有案件都通过判决结案。即使在单独审理案件时,被告海润光伏也没有派人出庭,法院进行了缺席审判。自2017年以来,海润光伏债权陆续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前期进展顺利,但很快,由于海润光伏业务危机,海润光伏基金后续强制执行无法全额支付,部分投资者仅强制执行到位4.0%。此案已成为近年来罕见的典型案件,虽然两次审判都打赢了官司,但最终难以执行。在后续行动中,不排除一些投资者将为海润光伏申请破产。当然,在未来几年,随着退市新政策的加强,类似的案例还会有很多,投资者在起诉时应该注意风险。

股市维权特辑一:2018年证券投资者索赔八大典型案例

八、索赔期最长的案例,即投资者索赔案,

今天,很难说是因为不寻常的词,还是因为不寻常的词。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少于五六个,涵盖了从2013年至今的几乎所有时间。事实上,从2013年到2017年购买股票的投资者都委托律师发起索赔。虽然索赔的时间跨度不是最长的,但从索赔的时间跨度来看,在目前的情况下,这显然是一件好事,而且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个索赔的时间跨度。一方面,它表明过去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另一方面,它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同样多的机会来索赔因买卖股票而造成的损失。

股市维权特辑一:2018年证券投资者索赔八大典型案例

2018年,证券投资者债权领域将进入一个更加辉煌的时代。中国证监会多次强调,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是资本市场的最大政治。作为各种市场力量和投资者自身,他们也应该认识到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性,从不同角度更加关注和理解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标题:股市维权特辑一:2018年证券投资者索赔八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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