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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宁6月14日电(记者卢先庭)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广西农民工工资保障三方监督试点工作13日正式启动。这一监管体系创新性地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从以前的政府监管部门转变为用人单位按规定直接在银行开户存款的方式,实行支付方、政府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三方监管模式。

2016年,广西下发了《关于明确农民工工资担保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担保专用账户,并存入一定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担保。

《通知》第一次明确了农民工的工资差距应该区别对待。连续两年未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社会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将支付农民工原工资的50%;连续三年未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社会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可免交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工资保障专项用于部分农民工工资和生活费用的应急支付,不得挪作他用。建筑企业为农民工开立的工资保证金账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筑企业和开户商业银行监管。

经调查研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选择南宁、柳州、防城港、百色为三方监管试点城市,选择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分行(601939,咨询单位)、交通银行广西分行(601328,咨询单位)、招商银行南宁分行(600036,咨询单位)为三方监管机制准入合作银行。6月,农民工工资保障三方监督机制将在广西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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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西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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