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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经纬客户6月29日电(赵)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关于完善市场约束机制,严格防范外债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5月17日的发行之后,防范外债和地方债务风险的问题再次被提出。
这是NDRC今年第二次就防范外债和地方债务风险发表意见。此前,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市场约束机制,严格防范外债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要求切实防范中长期外债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
中信经纬的委托人发现,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上述通知的正式解释中,关于发行人和资金投入的相关说明在解释稿中占据了很大篇幅。
在发行人方面,将明确发行人的资格要求和条件,努力支持综合经济实力强、国际管理水平高、风险防控机制健全的大型企业走出去进行市场融资。在资金投入方面,我们将引导资金投向创新开发、高端制造业、“一带一路”建设等领域,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对于杠杆率较高的房地产企业,国家发改委建议,要引导和规范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资金的投资,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限制境内外房地产项目投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人指出,近年来,一些企业,特别是房地产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企业,加大了外债发行规模,但其申请发行债券的规模与自身实力不匹配,一些企业甚至缺乏以自身收入偿还贷款的能力。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供的数据,2017年,企业发行了2358亿美元的海外债券。2018年1-5月,企业发行海外债券992亿美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此外,根据中国证券(601066)的数据,自2017年以来,城市投资海外债券发行规模已达到近160亿美元,约为同期城市投资国内债券发行规模的4%。自2017年以来,房地产企业对外发行债券融资654.6亿美元,约占同期国内规模的78%。
关于此时发出的通知,中国人民大学崇阳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卞告诉中信经纬的客户,主要关注两件事:近期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国内产业升级和供给侧改革的推进。
卞认为,金融全球化使得任何一个国家的金融政策溢出效应都比以往更加明显。在美国加息和许多国家发生贸易摩擦的背景下,国际金融市场的波动性越来越大。尽管对中国这样的大型经济体的影响不明显,但风险依然存在。
他认为,随着金融去杠杆化的推进,国内融资渠道收紧,一些企业无法在中国再融资,因此将转向海外。这些企业大多产能过剩,当他们出国借款时,如果贷款金额过大,自身实力不强或者遇到国际资本市场的变化,他们的偿付能力可能会出现问题。这将导致企业自身经营困难,进而给中国其他相关企业带来麻烦,最终可能导致中国潜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在谈到这一通知的意义时,对中信经纬的客户表示,这有利于促进资金向盈利和回报丰厚的实体经济投资,而不是在房地产和金融领域投资过多。
“随着实体经济和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企业自然会有偿付能力,银行的借贷意愿也会上升。因此,金融机构的利润增加了,空的企业发展也扩大了,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白明指出,“今后,我们要结合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不断增强债务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随着金融业的开放,企业将有更多的融资渠道。“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相应的债务,如内债或外债。此外,企业还可以选择是债务还是股权。简而言之,这一通知不是要限制借入外债,而是要引导借入向更合理的方向发展。”白明说。(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发改委再提发债风险,企业该如何合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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