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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St. Leda (002473)在一年前因金融欺诈受到处罚,这引起了市场的高度关注。根据圣乐达去年5月11日发布的《关于接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圣乐达通过虚拟财政补贴,将2015年的收入和利润虚高1000万元,净利润虚高750万元。因此,根据《证券法》第193条第1款,中国证监会责令圣乐达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这是一张普通的票,所以一年前,当这张票发行时,市场没有波动,圣莱达的股价当天甚至上涨了5.07%。但出乎意料的是,一年后,这张票受到了市场的高度关注,因为这张票实际上让圣乐达净赚了190万元。
根据圣乐达7月11日发布的《关于接受退税的通知》,圣乐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纠正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中提到的“会计差错”。经公司申请,慈城税务所近日退还圣乐达文化缴纳的所得税250万元。这意味着乐达金融诈骗被证监会罚款60万元,但它不仅支付了60万元的罚款,而且扣除60万元的罚款后净赚190万元。圣诞老人仍然是金融欺诈的赢家。
这显然是一件令人尴尬的事情。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动摇了股票市场的基石。中国证监会处罚决定的目的是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欺诈行为进行处罚。然而,尽管圣乐达因金融欺诈被中国证监会罚款60万元,但它也从税务部门获得了250万元的退税。圣勒达最终因财务欺诈获得了190万元的净利润,这对圣勒达来说是一件好事,“惩罚”的含义消失了。因此,在这件事情上,很明显,监督已经失败了。
这实际上是a股市场普遍存在的问题。也就是说,现行的法律法规严重不适应股票市场发展的需要。例如,2005年10月修订并通过了现行《证券法》,当时的法规完全不适合当前市场。特别是目前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似乎不大,比如罚款60万元,与其说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不如说是纵容。因此,修改《证券法》等法律规定迫在眉睫。
当然,证券法的修改实际上已经被立法部门提上了议事日程。例如,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证券法》进行了第三次审判。从第三次审议稿来看,它确实正视了现行《证券法》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方面不力的问题。例如,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处罚上限已从6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这种改进是必要的,但还不够强。由于这种处罚的上限,也有可能使非法行为有利可图。因此,作者建议,对违规行为的调查不应设置上限,但底线是违规者不应获利。不管上限是多少,如果违反者有利可图,那就是打监督者的脸、法律法规的脸和修正主义者的脸。
标题:圣莱达打了谁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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