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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7日从国家海洋局获悉,2013年以来,国家海洋局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开展海岸带整治和恢复,加强围垦管理和控制。中国的填海总量明显下降。今后,国家海洋局将围绕“十个统一”和“三个加强”,采取“历史上最严格的围垦管理措施”。
据统计,2013年,全国垦区面积达到15413公顷,然后逐年减少,平均每年减少22%。2017年,填海面积为5,779公顷,比2013年减少63%。与2013年前五年相比,全国垦区面积减少了近42%。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林山青表示,填海造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沿海土地短缺,为空沿海基础设施建设、新兴产业集聚区、重化工业基地和装备制造基地提供了空间。但与此同时,不合理的围垦和非法围垦给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发展秩序带来了一系列问题。2017年,经国务院批准和授权,国家海洋局成立了国家海洋督察局,分两批对11个沿海省(区、市)的围垦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对河北、福建和广东省进行日常检查。到目前为止,首批六个省(区)政府专门检查了垦区,共处理了1083件信访,责令整改842件,立案处罚262件,罚款12.47亿元,拘留1人,约谈110人,追究22人责任。
他说,第一批检查人员认为,六省(区)的共性和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节约集约利用海洋资源的要求没有得到彻底落实。有些区域是盲目地从实际需求中回收的,这些需求被闲置了很长一段时间。一些项目非法改变房地产开发的复垦目的,浪费海洋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二是非法审批、监管不到位。有些地方,从资源环境监管部门到投资审批部门,从综合管理部门到具体审批单位,责任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突出;违反海洋功能区划审批项目,审批条块分割、分散等问题频发;基层执法部门难以制止、查处和实施政府主导的未经批准的项目;非法围垦罚款由地方财政汇缴,或先收后还非法企业,行政处罚流于形式。三是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薄弱,陆源入海污染源基础不清,局部海域污染依然严重;检查小组发现的陆源污染源数量与沿海省份向海洋排放的排污口数量之间存在巨大差距。
结合检查和整改工作,国家海洋局表示,将重点抓好“十个统一”和“三个强化”,采取“历史上最严格的围垦管理措施”。
“十套制服”和“三个强化”是指:非法的、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将分批拆除;非法设置的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排污口将分批关闭;复垦形成的长期闲置土地依法收归国有;审批监管不作为和混乱将被问责;已批准但未填筑且不符合现行用海政策的填海工程将被停止;禁止通过填海进行商业房地产开发;不涉及国计民生的建设项目的复垦不予批准;禁止在渤海海域填海;批准填海的权力不得转授;年度复垦计划指标不再由各省下达;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加强生态修复;以海岸带规划为指导,加强项目用海需求审查;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复垦日常监管。
国家海洋局还介绍了中国海洋生态恢复的概况。随着“蓝湾”、“南红柳”、“生态岛礁”等重大海洋生态修复工程的不断推进,“十二五”以来,中央政府共投入137亿元,修复海岸线260多公里,整治修复52个岛屿,修复沿海湿地4100多公顷,滩涂1200多公顷。受损的海洋生态系统已初步恢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在海洋生态恢复工作中的主体责任,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通过奖励和补充资金等方式开展恢复项目。计划到2020年,恢复不少于66个海湾,完成不少于50个生态岛礁工程,恢复不少于2000公里的海岸线,恢复不少于1.8万公顷的滨海湿地。到2025年,沿海水域水环境质量将显著改善,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将显著提升,生态环境修复和恢复能力将全面提升,基本实现“清水、绿岸、清滩、美湾”的美丽海洋建设目标。
标题:海洋局:通过围填海进行商业地产开发的一律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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